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能力,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我局将在全省开展中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职责和培养标准为依据,以满足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需要为导向,面向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理论教学、临床实践和基层实践等不同层次师资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强化师资队伍的中医全科医学理念,着力提高其临床医疗和基层实践带教能力,逐步形成高水平的中医全科医学师资体系,为培养合格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提供可靠的师资保证。
二、培训对象
在全省高等中医药院校、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遴选50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包括理论师资、临床师资、基层实践师资三类,以临床师资和基层实践师资为重点。
(一)理论师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临床(或公共卫生)经历,熟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
(二)临床师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医疗和临床教学经验以及较强的中医全科医学理念和中医全科医疗临床思维能力,熟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
(三)基层实践师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基层临床医疗和相关公共卫生服务经验。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
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2个月(8周),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为2周(2015年8月11日-20日)、分散自学时间为6周;由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具体承担集中培训任务。
四、培训内容与考核
按照《中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大纲(试行)》(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4〕202号),包括理论培训、临床培训和基层实践三部分。
(一)理论培训(1周,40学时)以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重点掌握和了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细则、培训重点,中医全科医学基本概念和内容,社区健康照顾的中医药基本方法,医患沟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中医预防保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应用,社区诊断的基本方法和工作步骤,中医全科医学带教的特点及技巧等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临床培训(6周,240学时)以分散学习的形式进行。
(三)基层实践(1周,40学时)以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重点内容为中医全科医疗服务、中医养生康复、公共卫生服务及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等技能。
培训结束后由我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格式的《中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并授予相应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确保完成分配的培训任务(附件1);同时对培训对象填写的《中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报名表》(附件2)及学历、职称资格等进行审核,完成《中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3),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含电子版),学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送至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所有培训学员请于2015年8月10日持单位介绍信、免冠正面2寸照片1张及日常生活用品到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老校区,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二楼培训中心报到,2015年8月11日正式开课。
此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请陕西中医药大学按要求尽快做好各项培训准备工作,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四)联系人
1、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李卫中
电话:029-32801961、13992021016
邮箱:liweizh8989@sina.com
2、省中医药管理局闫小青、孙国社
电话:029-89620680、89620682
注意:(以上附件请到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