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加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作用,201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做好我省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对从事基层卫生服务的中医医师进行转岗培训,使之达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执业的基本要求,逐步建立一支能够满足基层中医药服务需求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队伍。
二、培训对象
在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遴选100位在岗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1〕187号)。培训时间一年(全脱产),包括集中理论培训、临床科室轮转及基层实践三个阶段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集中理论培训,时间1个月(2015.9),培训内容包括中医全科医学概论、医学心理与精神卫生、预防医学概论、中医养生保健学、中医康复学、社区基本诊查技能、社区中医适宜技术、社区临床常见病证及处理等。培训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进行。
临床培训,时间10个月(2015.10-2016.7),重点培养临床常见症状的中西医诊断与鉴别诊断、主要疾病的中西医防治与转诊指标、常用中西医诊疗操作技术。
基层实践培训,时间1个月(2016.8),培训人员在老师指导下直接参加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全科医疗诊疗实践和病人管理活动。临床及基层实践培训在我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
培训结束后由我局统一组织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格式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经费
我局以1万元/人的标准对该培训给予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学员的集中理论培训及临床、基层实践等。
五、相关要求
(一)各培训机构要充分重视培训工作,指定主管领导负责,落实管理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制定培训手册和实习轮转表,选派优秀师资,确保培训质量;妥善保存培训人员花名册、教学计划、考试记录及其他教学资料,以备检查;同时要制定学员考勤、请假制度,做好学员食宿等保障工作;并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各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确保完成分配的培训任务(附件1);同时要对学员的《2015年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表》(附件2)及医师资格证等进行审核,完成《2015年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3),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含电子版),学员报名表及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报送至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所有培训学员请于2015年9月6日持单位介绍信、医师资格证原件、免冠正面2寸照片3张及日常生活用品到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老校区,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二楼培训中心报到,2015年9月7日正式开课。
学员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培训费、住宿费全免,伙食费自理,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联系人
1、陕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李卫中
电话:029-32801961、13992021016
邮箱:liweizh8989@sina.com
2、省中医药管理局 闫小青、孙国社
电话:029-89620680、89620682
注意:(以上附件请到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