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的功能定位、教育培训、收入待遇、养老和退出机制等作出相应规定。2020年6月施行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近年来,我委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不断优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持续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养老等保障水平,乡村医生队伍规模保持稳定,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力稳步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乡村医生122.7万人,其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43.5万人。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长期乡村医生培养机制。
为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2010年6月,教育部与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并提出“两免一补”(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政策,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十年来,全国先后有30个省份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6亿元,为中西部22个省份3万个乡镇卫生院培养了近5.7万余名定向医学生,从规模上实现为中西部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本科医学生的全覆盖。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始终坚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录取的农村生源比例从最初的70%左右,提升到2016年以后接近100%。目前已有2万余毕业生到岗就业,有效缓解了基层卫生人才短缺问题。
近年来,各地陆续出台有关文件。湖南省印发《关于开展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启动“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计划”,2018年至2020年,委托9所省属公办高职院校为省内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一批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卫生人才。山东省出台《山东省专科医学生公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自2019年起,将在省属医学高等院校实施订单定向专科医学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接受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进一步推进高职层次乡村医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二)关于发展新型乡村医生。
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我国已建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央层面,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地方层面,各省(区、市)制定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对于到基层工作的应届医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此项政策。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明确规定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明确试行卫生领域引进人才“县管乡用”,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2020年7月,经国务院审议通过,我委印发《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国卫基层发〔2020〕11号),允许全日制大专以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直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有利于吸引较高学历人才投身农村卫生健康事业,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整体水平,改善乡村医生的学历结构,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水平。同时,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开招聘被聘用后,乡镇卫生院依法与其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
(三)关于推进乡村医生“岗位职业化”和“资格医师化”。
2016年,我委在9省启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2017年扩大到24个省份,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乡村医生获得相应学历后,可以按照规定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引导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截至2019年底累计有超过12万名考生获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主要包括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到县乡级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培训等方式。为提高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水平,我委自2018年起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针对乡村医生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重点培训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实操能力和相关卫生政策。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0.2亿元。截至目前,共培训基层卫生人员47.5万人,其中乡村医生30.7万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委依托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平台开通“新冠肺炎”防控培训专题,以线上形式向基层医务人员免费开放,已上线各类课程503项,累计培训564.5万人次,其中“基层防控”和“村医专栏”累计学习156.5万人次,有效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疫情防控能力。
江苏自2011年起,省财政给予专项经费补助,重点开展以提高执业能力为核心的岗位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百千万”提升计划。每年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400人,选派不少于700名基层医生、3200名乡村医生到上级机构务实进修,完成基层卫生人员和乡村医生业务知识培训1万人次。2016年,湖北恩施实施“恩施州精准扶贫农村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州委组织、卫生健康等部门累计投入经费383.91万元,用3年时间轮训全州所有乡村医生。工程共完成州级培训1200人(其中骨干乡村医生培训720人,师资培训300人,基本公卫新规范专题培训180人),完成县市级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及“一对一”结对帮带乡村医生累计3000多人,实现全州乡村医生人均一个城市医生帮带的目标。2019年10月,恩施州已启动新一轮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州级已培训骨干乡村医生100名,县市级累计培训乡村医生2255名。
(四)关于建立城市医生下乡服务制度。
近年来各部门陆续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明确提出,“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制度”,之后各省陆续出台相关实施细则。2020年6月开始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2019年,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9〕329号),要求各地盘活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通过“县聘县管乡用”以及巡诊、派驻等方式,解决贫困人口看病的问题。2019年,贫困地区从县医院向乡镇卫生院派驻4.8万人,所有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医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得到极大缓解。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宣传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医教协同,根据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适度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做好就业重点帮扶。二是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乡管村用”政策,以更好地适应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三是协调推动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级机制,鼓励毕业生、离退休专家、在职在岗人才到乡村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21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