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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广电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公共卫生投入问题
二、关于改革完善疾控体系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对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应对新冠肺炎中,我国疾控体系发挥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和不足。自2019年2月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成立专班充分调研、深入研究,广泛听取各级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学会协会以及企业代表等意见建议,起草了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指导意见,并多次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吸纳委员所提建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控,在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等方面加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文件稿,推动落实有关工作。一是推动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财政保障政策。二是完善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进一步突出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等核心职能。明晰各级疾控中心的工作重点,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从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集约化运作出发,支持整合实验室资源、建设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实验室。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围绕“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创新医防协同。统筹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三是优化监测系统,强化早期预警。把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作为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当务之急,紧紧围绕“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目标,健全网络直报、舆情监测、医疗卫生人员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等多元化信息收集渠道,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现、报告、预警、响应、处置能力。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员活力。着力培养病原学鉴定、疫情形势研判和传播规律研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骨干人才,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完善科研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适当提高疾控人员待遇。
三、关于公共卫生人才培养
一是逐步扩大公共卫生专业学位(MPH)人才培养规模。目前,我国共有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培养点72个,2019年招生近2000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在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习实践、学位论文、考核评价等方面更强调应用与实战。二是加强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将预防医学科专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复合型公共卫生医师培训模式。遴选预防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55个,2014—2019年累计招收预防医学科专业住院医师77人。2018年,在北京、上海等13个省(区、市)启动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指导各地遴选培训基地17个,累计招收培训公共卫生医师248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委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医师培养模式,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培养体系,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质量。
四、关于公共卫生机构专业人才招聘和岗位结构比例
(一)关于人员招聘。为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201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公开招聘制度上升为法律规范,进一步明确公开招聘程序。在招聘的方式方法上,强调体现事业单位的特点,采取考试、考察的办法。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下一步,我们将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创新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在坚持公开招聘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完善体现公共卫生机构特点和岗位要求的方式方法,以更好适应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
(二)关于优化岗位结构。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会同中组部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文件,拟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编制创新改革,指导各地加强完善疾控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岗位结构,为加强疾控人员队伍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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