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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根据《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佳木斯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请各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二)照片采集和现场确认时间:1月13至17日和20、21日(考生本人必须到达现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照片采集时间以各采集单位为准。
照片采集地点:按照考生报考医疗机构所在县(市)区,统一照片采集。
序号 | 采集单位 |
负责区域 或单位 |
采集地点 | 采集时间 | 联系方式 |
1 | 市卫生健康委 | 省直医疗机构、委直各单位、市管民营医院、市精神病院 | 佳木斯市长安西路185号(长安西路与建业巷交叉路口,商业城斜对面,原佳木斯市生殖保健服务中心 |
16日 17日 |
0454-5604466 |
2 | 向阳区卫生健康局 | 向阳区 | 佳木斯市向阳区光复西路长绿巷28号(向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9日 20日 21日 |
0454-8607201 0454-8222783 |
3 | 前进区卫生健康局 | 前进区 | 佳木斯市长安东路63号前进区市民之家三楼驻厅办 |
20日 21日 |
0454-8691110 |
4 | 东风区卫生健康局 | 东风区 | 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街2号东风区政府6006室东风区卫生健康局 |
16日 17日 |
0454-8387284 |
5 | 郊区卫生健康局 | 郊区 | 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郊区政府二办南楼(5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15日 16日 |
13704541456 |
6 | 富锦市卫生健康局 | 富锦市 | 富锦市卫生健康局(正大街与向阳路交叉口北保健院附近) |
15日 16日 |
0454-2356656 |
7 | 同江市卫生健康局 | 同江市 | 同江市友谊路37号同江市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 |
16日 17日 |
0454-2923191 |
8 | 桦南县卫生健康局 | 桦南县 | 桦南县卫生健康局4楼医政股(新建路与健康路交汇处,妇幼保健院东侧) |
16日 17日 20日 21日 |
0454-6227317 |
9 | 汤原县卫生健康局 | 汤原县 | 汤原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107室(荣耀上城对面,汤原县政府大楼107室) |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20日 |
0454-7612017 |
10 | 桦川县卫生健康局 | 桦川县 |
桦川县悦来大街北段卫 生健康局五楼 506 室 |
16日 17日 |
13674546646 |
11 | 抚远市卫生健康局 | 抚远市 | 抚远市燕京影楼(市工会北100米)抚远市抚远镇泰山街154号 |
16日 17日 |
13115353706 |
12 | 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建三江 | 建三江管理局局直迎宾路376号 |
14日 15日 16日 |
0454-5790307 |
(三)资格审核时间:2月3日—2月14日(各单位严格按照审核日程表安排审核事项,审核日程表另行下发各单位,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
二、报名资格
参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规定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照片采集和现场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系统中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统一采集照片和现场确认(注:考生牢记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如忘记密码需要由考生报考单位统一向佳木斯市考点申请重置密码)。
现场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二)可以在佳木斯考点报考考生:户籍在佳木斯市的考生,可以在佳木斯考点报名。考生的试用机构所属地为佳木斯市辖区,与考生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分离的,可由试用机构推荐,在佳木斯考点报名。
注: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要求:
①其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试用期满1年结束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
②助理升执业医师的注册截止时间到2020年8月。
③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综合考试2020年8月15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院前急救和儿科专业加试要求: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加试专业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
(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从2018年起,在全国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五)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的考生:今年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选择户籍或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
(六)学历证明: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止到4月末)。
注:中等教育学历证书
由于省教育厅已停止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
①对于2006年(含)以后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在http://61.167.33.91:9080/byzcxtz/网址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
②2005年(含)以前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
③对于无法提供上述2种证明材料的考生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考生身份、学历、试用情况证明保证书》。
(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八)其他要求:
1.考生要确保个人信息录入准确,审核通过并取得医师资格证后的考生信息,国家不在受理考生信息修改。
2.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辖区医疗机构考生报名工作,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扎扎实实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都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
联系电话:0454-5604466
附件1:2020年资格审核提交考区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五)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二)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学校研究生处出具该考生所学专业并准予2020年毕业的证明原件;
(五)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原件;
(六)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七)第一学历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七)学历认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每份材料装1纸质档案袋(或透明拉袋),档案袋(或透明拉袋)正面粘贴材料目录,并逐项“挑勾”确认;
(二)材料报送:由当地县、区卫生健康局或工作单位统一上报佳木斯考点(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分门别类整理上报材料。编码:考点(01—14),类别(110、120、130、210、220、230),序列号(0001-9999);
(三)名单报送:电子文本1份,纸质文本1式2份;
(四)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正在补办身份证还需提供带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五)所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必须编排并填写好序列号,考点经办人和考点负责人处必须签字或印章;
(六)考生所提供的复印件涉及单位、学校的部分均需加盖公章。
2.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
考点 |
|
类别 |
|
序列号 |
|
|
姓名 | 单位 | |||||
直接报考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提交材料 | ||||||
申请表2份原件 | ||||||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
试用期合格证明原件 | ||||||
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或医疗机构出具《考生身份、学历、试用情况证明保证书》 | ||||||
考执业医师加试(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 | ||||||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或《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级医疗机构)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Ⅱ)
考点 | 类别 | 序列号 | ||||
姓名 | 单位 | |||||
应届研究生直接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 ||||||
申请表2份原件 | ||||||
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
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该考生专业及准予其2020年毕业的证明原件 | ||||||
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原件 | ||||||
学历认证材料:第一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医疗机构出具《考生身份、学历、试用情况证明保证书》 | ||||||
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承诺书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Ⅲ)
考点 | 类别 | 序列号 | ||||
姓名 | 单位 | |||||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 ||||||
申请表2份原件 | ||||||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
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医疗机构出具《考生身份、学历、试用情况证明保证书》 | ||||||
考执业医师加试(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 | ||||||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级医疗机构) |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5.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5-1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5-2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5-3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承诺书
5-4考生身份、学历情况证明保证书
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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