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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彭州市卫健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基本条件

2021-08-10 16:0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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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成都市彭州市卫健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基本条件,欢迎查看。

成都市彭州市卫健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基本条件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彭州市2021年考核招聘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条件(其中岗位表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必须相对应)(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报考医学免费定向生岗位的,需属于2016年参加四川省普通高考,填报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志愿,经委培医学院校按订单定向医学生志愿录取并完成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本科学习,毕业后愿意到协议约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以上的毕业生。

7.报考定向招聘志愿者岗位的,需服务于彭州市的“支医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报名第一天),同时具有与学历专业相同的执业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9日(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应届生)。

招聘公告: 

成都市彭州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63名

医学教育网医疗卫生招聘栏目每天都会更新全国各地新鲜招聘公告信息,致力于为广大即将进入医疗卫生系统/医院/医疗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服务,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市彭州市卫健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基本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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