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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公开招聘

2020-02-11 15:42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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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正式发布招聘公告!医学教育网特地整理了“【吉林】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公开招聘”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文件精神,由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白城市卫健委承担全市的病毒核酸检测、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疑似和确诊患者收治等工作,急需紧急补充疾病预防控制和治疗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保证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效开展。经请示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制定此方案。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13日8:00—17:00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计划12名,白城中心医院招聘计划5名。鉴于目前疫情的严峻形势,人员流通受限,此次公开招聘报名范围为现在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生活或工作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白城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现工作或居住在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至2002年2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月1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不同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科医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截止2020年2月1日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通过电子邮箱投递报名表的方式进行报名(招聘公告后附报名表),考生于2020年2月13日8:00—17:00将填写完整的《白城市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规定的电子邮箱报名,并拨打咨询电话确认,逾期报名不予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审核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申报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的报名人员将报名表投递到邮箱。申报白城中心医院岗位的报名人员将报名表投递到邮箱。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员于2月14日9时到招聘单位人事科报到,经单位体检合格后立即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相应岗位工作。

四、招聘方式

采取先上岗后考试的方式进行。将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报名人员试用期。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报名人员现实表现作为依据,对各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进行综合打分排序,从第一名到第三名依次给予面试成绩加3分、2分、1分,第四名及之后的报名人员不加分。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及加分成绩合并计算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持续工作到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或未参加面试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白城区域内工作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能在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不能办理域外调出手续。

最终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新聘用人员不规定试用期,不执行试用期工资。

凡此次公开招聘中坚持工作到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参加面试且未被聘用的人员,此后报考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加分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2月1日(此时间节点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的均视为有效)。

六、纪律要求

报名人员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疫情防控期结束前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岗位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36-3606024

白城中心医院:0436-3570014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的补充公告。

附件:

白城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白城市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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