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成立于1980年, 2012年11月,根据我市传染病防控形势及省卫生厅的指导意见,许昌市编办批准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更名为许昌市传染病医院,2013年8月,许昌市卫生局批准加挂许昌市第六人民医院牌子,2013年12月,经市编办批准保留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名称。
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现址位于许繁路4号(许由路与许繁路交叉口),于2004年10月15日从清虚街97号搬迁至此。全所现有职工64人,其中:在编职工28人,合同用工36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47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6人。全所设有病床90张、科室13个(内一、内二、护理一、护理二、医学影像科、药剂科、防治科、检验科、医教科、后勤保卫科、财务科、办公室、宣教信息科)。占地面积20.41亩,建筑面积9935.10平方米,业务用房6735.10平方米;国定资产1204.16万元;医疗设备470.54万元。拥有标准化的结核病检测实验室、双排美国GE双排螺旋CT、美国进口结核分枝杆菌快速培养系统BD960、PCR扩增仪、上海英诺华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南宁一举X射线摄影系统(DR)、意大利百盛彩超、日本进口东芝B超等先进医疗设备,是集结核病发现、诊断、治疗、管理、结核病疫情监测、预测、结核病健康教育、实施性研究于一体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是我市市级唯一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对五县(市)结核病防治业务技术指导、五县(市)三区重症结核病人救治及魏都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结核病人的发现、治疗、管理及健康教育、实施性研究等工作任务。
根据我单位业务需求,现拟招以下工作人员:
1. 护士
要求:有护士资格证,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待遇面议。
2. 医生
要求:有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证,能独立开展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待遇面议。
报名地址:许昌市许由路兴华路交汇处南一百米路东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5楼办公室
报名须知: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简历一份
报名邮箱:xcscrbyy@163.com
联系电话:0374-318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