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20名,欢迎查看。
报名时间:11月30日前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工作认真细致,服从管理,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30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383477543@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
(三)报考应提交材料:
1.每位考生需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本人彩色电子照片;
3.身份证正反面pdf扫面件;
4.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pdf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pdf扫描件;
6.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2.我单位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并仅用于招聘工作。
三、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资格复审阶段。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
(二)资格复审:采用现场资格复审方式。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本人参加)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评审小组与考生进行自由交流。
(三)资格复审结束后,综合岗位需求和报名人数情况进行筛选,按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若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
(四)入围面试名单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布。
四、面试
(一)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试。考生凭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和综合素质能力。
(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三)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名单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考察。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应届毕业生除外)。
八、聘用
一经聘用,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雇员劳动合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760-85333073,联系人: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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