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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2012-01-13 16:1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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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卫生局,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新区、龙门园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市卫生学校、市第二卫生职业中专,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河南省《2010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我局拟订了《洛阳市农村卫生人员2011年培训方案》(以下分别简称《培训计划》、《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结合培训任务和职责、分工,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合理分工,分级实施

  本年度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分为农村卫生管理知识培训和医学专业技术培训两类(不含乡村医生信息化培训)。农村卫生管理知识培训包括县级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农村卫生管理知识培训和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两项内容,该类培训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医学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乡镇卫生院妇产科、B超、放射等专业人员培训和乡村医生培训四项内容,该项培训由省、市、县三级共同组织实施。其中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理论学习由省卫生厅安排(30天),河南省职工医学院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具体实施;进修学习由市卫生局安排(60天),市内13家医院承担。乡镇卫生院B超、放射人员培训由市卫生局安排(5.5天),市卫生学校承担培训任务。乡村医生理论(30天)和进修学习(60天)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安排。城市区乡村医生的理论学习统一安排在市第二卫生职业中专进行。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和我市承担本年度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任务的教学机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培训计划》、《培训方案》要求和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各自承担的培训任务。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重点做好方案制定、培训组织、教学评价、学员审定、培训档案建立、乡村医生培训机构确定和总结评价等工作。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学机构、医疗单位,也要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并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写培训教案,科学设定课程、课时,安排好任课教师,切实做好理论及实践教学、学员管理、考核评价、生活安排和培训资料收集等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培训印迹有据可查。

  三、严格管理,确保效果

  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学机构和医疗单位要加强学员管理,严格考勤、考核和请销假制度,切实做好学员培训期间的管理工作。培训期间,学员请假时间半天以内由班主任或带教老师批准,2天以内由主管教学的校长批准,2天以上由学员所在县(市、区)卫生局批准。请假时间达培训时间五分之一以上的,终止其培训资格,除全市通报批评外,三年内不再安排外出进修学习。

  各县(市、区)培训实施方案和各类培训人员名单请于4月12日前报市卫生局农卫科。有关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评估方案,请从洛阳市卫生局农卫科公共邮箱中下载(邮箱地址:lysxnh@126.com.密码:123456)。

  二O一一年四月九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洛阳市2011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方案

  根据河南省《2010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2010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和《2010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考核评估方案》,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实施河南省农村卫生管理人员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提升县、乡两级卫生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农民群众防病治病需要,更好地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培训安排

  (一)农村卫生管理知识培训

  1.培训对象、名额:县(市)卫生局卫生管理人员,1人/县(市)区,共16人。

  2.培训内容:详见《2010年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3.培训方式:采取课堂讲座、互动讨论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组织实施: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实施。

  5.培训时间、地点:培训7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乡镇卫生院管理知识培训

  1.培训对象:乡镇卫生院院长或副院长,1名/乡镇,共152人。

  2.培训内容:详见《2010年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3.培训方式:采取课堂讲座、互动研讨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4.组织实施: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实施。

  5.培训地点:河南职工医学院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6.时间安排:培训5天,2011年2月24日-2月27日。

  (三)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1名/乡镇,共152人。

  2.培训内容:详见《2010年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3.培训方式:理论教学与临床进修学习相结合。

  4.组织实施:理论培训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临床进修学习由市卫生局安排,市内13家医院实施。

  5.时间安排:理论学习30天,进修学习60天。理论学习时间:2011年6月20日-7月19日,进修学习时间2011年4月15日-6月14日。

  6.培训地点:理论学习在河南职工医学院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进修学习在市内13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四)乡镇卫生院影像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乡镇卫生院B超,放射专业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各1人/乡镇,共304人。

  2.培训内容:详见《2010年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3.培训方式:采取远程视频教学与案例分析结合的方式进行。

  4.组织实施:市卫生学校进行远程视频教学。

  5.时间安排:每人5.5天。B超人员培训2011年5月23日至5月28日,放射人员培训2011年5月30日至6月4日。

  6.培训地点:市卫生学校。

  7.其它:住宿由市卫生学校统一安排,学员自带洗漱用品和简单起居、生活用品(被褥、席子、枕头等)

  (五)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乡村医生及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承接上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继续对全市所有注册在岗人员进行轮训),共1723人。

  2.培训内容:详见《2010年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3.培训方式:采取远程视频教学与临床实习结合的方式进行。

  4.组织实施:由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5.时间安排:理论学习30天,进修学习60天。具体时间由各县(市)自行确定。理论学习于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临床进修于2011年7月31日前完成。城市区村卫生室人员理论学习时间,洛龙区为2011年4月15日至5月14日,其它各区为2011年5月16日至6月15日。

  6.培训地点:理论学习由各县(市、区)教学基地进行远程视频教学,城市区村卫生室人员理论学习统一在市第二卫生职业中专进行。临床进修由各县(市、区)组织,安排在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中心卫生院实施。

  三、师资及培训教材

  (一)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妇产科人员理论培训师资、教材和乡镇卫生院影像人员、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的影像教学、教材由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负责安排。

  (二)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村卫生室人员临床进修师资由承担进修学习任务的医院安排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进行带教。

  四、培训资金

  (一)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

  进修学习按照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补助住宿费,由市卫生局统一拨付到承担进修学习任务的医疗机构。

  (二)乡镇卫生院影像人员培训

  按照每人每天2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由省卫生厅统一拨付到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其中10元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用于教材编印、课件制作、远程视频教学、在线答疑及考核发证,12元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拨付到各地的培训基地(含住宿费),用于教学场地提供及教学管理、辅导等。

  (三)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补助住宿费,由县(市、区)卫生局拨付到承担理论培训和进修学习的机构。理论学习阶段按照每人每天7.5元的标准补助教学费用,由省卫生厅统一拨付到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其中3.5元用于大纲及教材编印、课件制作、远程视频教学、在线答疑及考核发证,4元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在各地的培训基地用于教学场地提供及教学管理、辅导等。

  附件:

  1.洛阳市村卫生室人员培训资金分配明细表

  2.洛阳市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资金分配明细表

  3.洛阳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表

  4.洛阳市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进修学习计划表

  附  件1

  洛阳市村卫生室人员培训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 位 培训人员数(人) 补助金额(万元)
偃师市(含伊洛工业园区) 247 6.67
孟津县 113 3.05
新安县 144 3.89
伊川县 280 7.56
宜阳县 229 6.18
汝阳县 129 3.48
嵩 县 224 6.05
栾川县 91 2.46
洛宁县 134 3.62
涧西区(含孙旗屯乡) 4 0.11
西工区 13 0.35
老城区 14 0.38
瀍河区 22 0.59
吉利区 12 0.34
洛龙区(含辛店镇) 67 1.81
合计 1723 46.54
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补助住宿费,共补助90天

 

  附  件2

  洛阳市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 位 培训人员数(人) 补助金额(万元)
河科大一附院 20 0.6
河科大二附院 12 0.36
150中心医院 20 0.6
洛阳东方医院 10 0.3
市妇儿保健中心 21 0.63
市一医院 5 0.15
市中心医院 15 0.45
市三医院 17 0.51
市一中医院 5 0.15
市二中医院 6 0.18
534医院 6 0.18
5111厂医院 10 0.3
洛阳洛轴医院 5 0.15
合 计 152 4.56
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临床实习按照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补助住宿费,共补助60天。

 

  附件3

  洛阳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

项 目 县(市)卫生局卫生管理人员培训 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 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 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理论学习 进修学习 B超班 放射班 理论学习 进修学习
培训数量 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管理人员1名 152 152 152 152 152 1723 1723
培训方式 省统一组织 省统一组织 省统一组织 市统一组织 省组织远程教学,市统一组织学员 各县(市、区)组织
培训时间 待定 2月24日至2月27日 6月20日至7月19日 4月15日至6月14日 5月23日-5月28日 5月30日-6月4日 4月15日至6月30日 4月15日至7月31日
培训地点 河南职工医学院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河南职工医学院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河南职工医学院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由市统一组织在市级医院进修学习 洛阳市卫生学校 各县(市)卫生人员教学基地,城市区统一组织在市第二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各县(市、区)中心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
完成时间 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 2011年7月31日前完成 2011年6月15前完成 2011年7月31日前完成 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 2011年7月31日前完成

 

  附  件4

  洛阳市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进修学习安排表

单 位 河科大一附院 市中心医院 市一医院 河科大二附院 洛阳东方医院 市三医院 五三四医院 洛阳洛轴医院 市二中医院 市一中医院 市妇儿保健中心 150中心医院 5111厂医院 合计(人)
偃师市           16               16
孟津县       12                   12
新安县         10       2         12
嵩 县                       16   16
栾川县   5             2   7     14
汝阳县   6               5     4 15
宜阳县             6 5         6 17
伊川县   4                 7 4   15
洛宁县 20                         20
老城区     1                     1
西工区     2                     2
涧西区     1                     1
瀍河区     1                     1
吉利区           1               1
洛龙区                     7     7
高新区                 2         2
合 计 20 15 5 12 10 17 6 5 6 5 21 20 10 152
备 注 1.伊洛工业园区随偃师市培训;2.进修时间4月15日至6月14日;3.每人每天补助住宿费5元,拨至承担进修学习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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