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2020年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出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血站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3号),结合《贵州省献血条例》、《贵州省储血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日,我省制定印发《贵州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
《规划》明确了采供血机构的设置目标和原则,一是血站设置以满足临床用血及特殊血液成份需要为目的,建立整体布局合理、网络覆盖到位、管理科学规范、质量安全可靠、系统运行良好的采供血服务网络,提高采供血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防止艾滋病等疾病经血传播,保障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血浆站设置应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状况、疾病流行情况以及血液制品的生产所需原料血浆的实际情况,对机构规模、采供浆量、人员和设备等进行统筹规划。
《规划》对采供血机构分类、机构设置及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强化了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面实施《规划》。要提高保证临床用血和急救用血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府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责任,加大对公民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推进我省无偿献血工作。
(二)理顺体制,明确责任。血站和单采血浆站设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满足临床用血供应,保障血液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辖区内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把开展经常性执法监督和集中治理整顿结合起来,有效打击非法采供血(血浆)活动,杜绝违法采供血(血浆)现象的发生。
(四)各采供血机构要完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内部运行机制,实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加强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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