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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11月6日 19:00-21:00
详情考生注意:江西宜春202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安排已公布!宜春考点官方发布的202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内容包含报名审核时间安排、审核资料详细要求以及考点咨询电话。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做好报名准备!
广大考生、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号)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1号),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启用2024年版考试大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宜春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两个部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线下现场确认+网上审核”模式进行,考生仅完成网上报名,未及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该报名无效。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4年须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有效缴费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
2.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s://www.nmec.org.cn)“考生服务”栏“报名”端报名。
3.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须是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报名上传照片前须通过“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进行检测处理。检测过程请严格按页面说明操作,检测通过后保存,登录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时上传,报名系统不接受未经该工具检测的照片。
4.考生根据试用机构所在考点自行网上报名。宜春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选择“宜春”考点。
请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二)资格审核
1.上传材料
请考生于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s://w 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按照《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步骤,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请考生确保上传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可辨。材料上传清单见附件2。
2.现场确认
请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经报考点审核通过后,及时打印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至报考点;报考点现场确认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无误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按要求上交。
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3月5日,各县(市、区)到市里审核时间待定,具体事宜可咨询各县(市、区)报名点办公室。
二、报考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三、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
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继续安排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具体时间安排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考试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180 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四、考试收费
医师资格考试收费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主动关注后续通知,按时缴纳考试费用,未成功完成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也无法打印准考证等材料,无法参加后续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2024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试点考区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考试时间如下:
(二)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中报考临床、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三)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其试用期机构应是其研究生就读院校的附属医院;以规培生身份报考的,其试用期机构应是其所在规范化培训基地;港澳台和外籍考生的试用期机构应是其取得医学专业最后学历的国内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
(四)参加院前急救、儿科专业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五)军队考生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以免影响后期参加军事医学加试考试。军队现役考生须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不慎遗失的,应提供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
(七)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八)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现场确认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请考生尽早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及信息校对确认,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九)对考生材料有疑问的,考区考点可要求考生补充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文件和公证证明等材料。
(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1周左右,由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打印。
(十一)广大考生应主动关注并绑定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关注江西省卫生健康能力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江西卫生人才),及时获取网上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相关报考信息。
(十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各报名点,联系方式如下:
1.袁州区报名点:0795-7029291(袁州区卫健委医政医管股,宜春市袁州大厦1420室);
2.樟树市报名点:0795-7119881(樟树市卫健委医政医管股,樟树市杏佛路91号);
3.丰城市报名点:0795-6609131(丰城市卫健委医政医管股,丰城市河洲街道紫云大道北339号);
4.靖安县报名点:0795-4658909(靖安县卫健委医政股,靖安县清华大道16号);
5.奉新县报名点:0795-4622897(奉新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奉新县新吴路113号);
6.高安市报名点:0795-5229816(高安市卫健委医政医管股,高安市瑞泰广场C座507室);
7.上高县报名点:0795-2522522(上高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上高县境山大道3号);
8.宜丰县报名点:0795-2758897(宜丰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宜丰县耶溪大道231号);
9.铜鼓县报名点:0795-8687036(铜鼓县卫健委人事股,铜鼓县城南西路);
10.万载县报名点:0795-8982186(万载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万载县阳乐大道406号中医院老门诊楼);
11.市直报名点:0795-3222325(宜春市卫健委医学考试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9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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