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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应证
随着拔罐疗法的逐渐发展,罐具不断创新,吸拔方法与罐法也越来越多,加之对作用机理的深入研究,拔罐疗法的适应证,已从早期的疮疡发展到用于内、外、妇、儿等各种病证,能够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已达百种之多。拔罐疗法除了用于治疗疾病外,还可用于预防保健。
2.禁忌证
拔罐疗法虽然适应证广泛,但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况还应谨慎处理,以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1)凝血机制不好,有自发性出血倾向或损伤后出血不止的患者不宜使用拔罐疗法,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血病等。
(2)皮肤严重过敏者或皮肤患有疥癣等皮肤传染性疾病的患者不宜拔罐;恶性皮肤肿瘤患者或局部皮肤破损溃烂处、静脉曲张、体表大动脉搏动处、瘰疬、疝气处等局部不宜拔罐。
(3)精神高度紧张、精神分裂症、抽搐、神经质及不合作者不宜拔罐。
(4)妊娠期妇女的腹部、腰骶部、乳房部及前后二阴部不宜拔罐,拔其他部位时,手法也应轻柔。
(5)人体的眼、耳、口、鼻等五官部位和前后二阴部位不宜拔罐。
(6)重度心脏病、心力衰竭、呼吸衰竭的患者和急性外伤性骨折、严重水肿、活动性肺结核的患者不宜拔罐。
(7)醉酒、过饥、过饱、过渴、过劳的患者慎用火罐。
(8)皮肤局部毛发太多、太过细嫩或布满褶皱的患者不宜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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