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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2020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的通知

2020-08-18 20:22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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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2020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的通知”的内容很多人都想知道,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此整理了“海西州2020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卫中〔2018〕8号),现将2020年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9月11日

(二)报名地点:报名人员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卫中〔2018〕8号)中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身体条件能够正常开展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省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在本省连续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在本省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三、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条件

(一)指导老师

1.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且专业与考生报考专业相同。

2.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

(二)推荐医师

1.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且专业与考生报考专业相同,在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医疗机构执业注册。

2.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推荐医师每年推荐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人员不得超过4名。

四、报名材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和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附件1)一式3份,本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3.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中医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师承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一式1份,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机构公章)。

4.推荐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材料(格式见附件3)一式3份,藏、蒙医可提供藏、蒙文版。

6.每年至少4份(总数不少于20份)反映个人专长的典型病案资料,资料可以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同时需提供患者的姓名、住址、电话等真实信息,藏、蒙医可提供藏、蒙文版。

7.跟师学习资料,包括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的证明材料(与其专长密切相关的中医专科经典医著古籍等学习心得每年1篇,体现师承指导老师学术特长和经验的跟师笔记每年10篇、临床实践记录每年10篇等)复印件1份,藏、蒙医可提供藏、蒙文版。

8.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和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附件2)一式3份,本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3.推荐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材料(格式见附件3)一式3份,藏、蒙医可提供藏、蒙文版。

5.每年至少4份(总数不少于20份)反映个人专长的典型病案资料,资料可以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同时需提供患者的姓名、住址、电话等真实信息,藏、蒙医可提供藏、蒙文版。

6.医术渊源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其家传、跟师等医术来源、传承脉络、医术特色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一式3份,藏、蒙医可提供藏、蒙文版。

7.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的证明材料(附件4)一式3份。

(三)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客观真实,严禁抄袭、造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

(四)所有原件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当场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均加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章,未加盖审核章视为无效资料。

五、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现场报名。

(二)报名审核及公示:

1.县级初审(2020年8月11日—9月11日)

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申请人长期临床实践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加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章,连同电子版(附件1或附件2)、公示情况于9月4日前报市(州)卫生健康委。

2.市(州)级复审(2020年9月14日—9月30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从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对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公示情况进行复审。报名资料不全的,或无县级公示情况证明的,视为报名资料不合格。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将复审合格人员汇总并填写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连同报名资料(含电子版)、公示情况,于9月30日报送至省医学会联合办公室。

3.省级确认(2020年10月8日—11月6日)

省卫生健康委对各市(州)上报的考核人员进行审查确认,对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制发《2020年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准考证》,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统一到省医学会联合办公室领取,并负责为本地区考生发放准考证。

六、考核内容

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以下3类进行考核:

(一)内服方药类

1.考核内容: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2.考核时间:45分钟。

3.考核程序分为:

(1)医术专长陈述。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的详细路线图;医术的具体内容、方法、特点及有效性;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2)现场问答。申报者抽取2道中医基础理论知识题进行口述;围绕申报者医术专长陈述中的中医理论知识、诊断技能、治疗方法及安全等方面进行问答。

(3)诊法技能操作。围绕申报者医术专长相关的病例进行口述,并模拟操作心肺复苏、体格检查、望诊、舌诊、脉诊、触诊等内容。

(4)现场辨识中药及相关理论知识。考生在中医常用中药及毒性中药品种中随机抽取部分品种进行辨识;考核相关中药的品种来源、性味归经、功能主治、常用剂量等知识点;考核相关中药在煎服方面的特殊要求等知识点;考核相关药物炮制工艺及流程要点;考核相关中药用药禁忌、有毒无毒知识以及常用解毒处置方法等风险点。

(二)外治技术类

1.考核内容: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如外治技术中无中药的可不进行现场中药辨识。

2.考核时间:45分钟。

3.考核程序分为:

(1)医术专长陈述。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的详细路线图;医术的具体内容、方法、特点及有效性;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2)现场问答。申报者抽取2道中医基础理论知识题进行口述;围绕申报者医术专长陈述中的中医理论知识、诊断技能、外治技术方法及安全等方面进行问答。

(3)外治技术操作。围绕申报者医术专长相关的病例进行模拟操作,对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重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有创外治技术无菌操作不合格,一票否决;有创治疗所使用器械,应具备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传统工具应符合中医传统或经典理论或文献记载内容。

(4)现场辨识中药及相关理论知识。考生在中医常用中药及毒性中药品种中随机抽取部分品种进行辨识;考核相关中药的品种来源、性味归经、功能主治、常用剂量等知识点;考核相关中药用药禁忌知识等风险点;考核相关药物炮制工艺及流程要点;申请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以及常用解毒处置方法。

(三)内外兼有类

1.考核内容:内服方药类和外治技术类所有考核内容。

2.考核时间:60分钟。

3.考核程序:内服方药类和外治技术类所有考核程序。

七、考核合格标准

经综合评议后,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做出考核结论,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进行认定。现场考核结束后,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考核情况组织专家对考核进行抽检复核,对无异议者,公布考核成绩。

八、考核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核地点和时间以个人准考证为准。

九、组织管理

(一)为确保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成立2020年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和复核专家委员会。

1.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秀忠

副组长:端  智      王晓节   朱  亮   李先加

成  员:华旦诺尔桑   余  静     程  磊   田晓冰   闫  涛    刘香春   万玛拉旦    张爱宁  完玛仁青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中藏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省中藏医药管理局局长端智兼任,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2.考核专家委员会

设中医和藏医两个组,中医组组长由省中医院中医专家担任,成员由中医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藏医组组长由省藏医院藏医专家担任,成员由藏、蒙医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中医组负责中医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藏医组负责藏、蒙医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

3.复核专家委员会

设中医和藏医两个组,中医组组长由省中医院中医专家担任,成员由中医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藏医组组长由省藏医院藏医专家担任,成员由藏、蒙医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结束后,对考核过程的抽检复核工作。

(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省医学会联合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不得擅自放宽报名条件。对于弄虚作假或因资料审核不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考核报名的宣传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将报名通知、报名受理地点(窗口)等信息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复审及上报工作。

本通知相关附件电子版,请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wsjkw.qinghai.gov.cn/)下载。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        程  磊    0971—8244247

省医学会联合办公室        闫  涛    0971—6267241

省中医院        张爱宁    0971—8298635

省藏医院        完玛仁青  0971—6317736

附件:

青海2020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青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下载

青海省2020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综述提纲

2020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实践证明材料(青海省)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

2020年青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考核中医医疗技术目录

青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中医病证分类及代码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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