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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河北省医师考生注意!医师变更执业地点医师定期考核11月23日开始!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了河北省发布的官方通知内容如下,请相关考生及时确认,做好准备工作!
一、考核对象
目前在我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医师(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2018年12月31日之前执业注册满2年及以上;
(二)2021年7月5日之后从外省市变更执业地点到我省,并于2022年11月14日之前办理完医师电子化注册。
各市定考办统一向省定考办提供辖区内由外省(市)变更执业地点至我省的医师名单(以省定考办统一制式表格填全医师考核所需信息),由省定考办进行审核后确定最终考核医师名单。
二、考核时间
2022年11月23-2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核机构要对医师的“良好行为记录”进行严格审核认定。医师获得市级以上与执业活动相关的表彰、奖励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以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
(二)申报一般程序的医师在考核周期(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可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仅考核公共知识-医学人文:
1.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2.考核周期内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3.考核周期内从执业助理医师晋升为执业医师;
4.考核周期内通过专科医师培训试点考核;
5.获得市级以上好医生或最美医生称号;
6.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医师奖;
7.参加医师协会组织的岗位技能竞赛,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8.获得市级以上与执业活动相关的青年岗位能手;
9.参加本单位以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三)已参加本周期考核且从河北省变更到外省(市),又从外省(市)变更回河北省的医师,以本周期在河北省的考核结果为准,考核结果仍然有效,不参加本次变更执业地点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注册,收回执业证书,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四)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公共知识-医学人文测评、业务水平测评中任何一项未通过考核,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
(五)本次报名审核须严格按照省定考办最终公布的参加考核医师名单,不在公布名单范围内的,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以及上级定考办有权驳回医师提交的报名信息。
(六)在考核周期内省内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医师,该考核周期内考核结果有效。
联 系 人:省医师定考办 梁忆 刘莎莎
联系电话:0311-85989610
附件:河北省2022年变更执业地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
河北省2022年变更执业地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月20日,开通医师定期考核系统,供医师在线学习。
二、考核期间,医师定期考核系统与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至少完成2次同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1月16日18时前,各市定考办统一向省定考办提供本辖区外省(市)变更到我省的医师名单(统一用省定考办制式表格填写),11月17日,省定考办向各市公布最终参加考核医师名单。
三、报名时间:11月18日8时-11月20日18时,医师须在此期间完成个人端报名。
四、报名审核时间:11月18日8时-11月22日18时,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须在此期间完成医师提交的基本信息、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自评材料的审核和复核。
五、考核时间:11月23日8时-11月25日18时,完成公共知识-医学人文测评(最多15次测评机会)及考核结果评定,省定考办评定考核结果后确定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最终名单;11月26-27日,完成业务水平测评及考核结果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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