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考全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4 年。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2 年。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即:
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5 年。
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3 年。
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2 年。
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
二、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报名条件,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 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2 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
三、其他相关说明
学历要求: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
工作年限计算: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高级职称要求:符合“免二科”级别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以上是 2025 年执业药师考试的报考条件,考生需仔细核对自身条件,确保符合报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