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执业药师报考资格相较于以往有了诸多调整,这些变化对于广大考生来说至关重要,以下是详细的调整说明:
一、学历要求
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的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且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具体要求如下:
大专学历:药学类或中药学类专业毕业,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硕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需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无需额外工作年限要求,可直接报考。
相关专业:如化学、生物学、医学等,工作年限需在上述对应要求基础上增加1年。
二、工作年限计算
所有考生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非药学、非中药学的工作时间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此外,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但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继续保留免试部分科目的政策:
药学类: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只需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中药学类: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需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需注意,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四、特殊情况说明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允许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但即将毕业的考生先行报名。考生需在报名时向所在地区的考试机构说明情况,并在考试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在考后补充审核材料。
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考试安排
考试形式与结构变化:自2025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每科试卷题量调整为100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缩短至90分钟。《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将视考试报名和机位情况可能实行分批次考试。
考试大纲内容更新: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第9版)随公告公布。法规科目新增“全面依法治国”“抗肿瘤药物管理”等条款,强调药品包装、道地药材保护。中药科目增加临床用药指导(如中药综新增75种药物),西药科目新增“生命药学”章节(涵盖病理生理学、免疫学)。综合科目聚焦慢性病管理和处方审核实操,如常见病治疗管理由25种增至43种。
六、考后核查
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核查方式。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验、“免二科”,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这些调整体现了执业药师考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旨在选拔出更符合医药行业需求的专业人才,考生们需仔细研读这些变化,合理规划自己的报考和备考策略,以顺利通过考试,迈向执业药师的职业道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报考政策以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