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考专业目录 |
202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陆续公布,部分地区明确:成绩公布后会进行考后审核!这些地区考生需要重点关注↓
| 省 | 通知详情 |
| 云南 |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核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
| 海南 | 考后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
| 新疆 | 资格审查。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本次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人员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考前须按报名平台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 |
| 陕西 |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试资格抽查,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被核查人员提供补充资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 |
| 辽宁 |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依据相关工作规定,考试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承诺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报考条件。 |
| 江苏 | 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6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 将在12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2 月下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 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 col57253/index.html) 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 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 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上办事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个人办 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 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 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公布审查结果 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 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 附件5)。 5.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 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 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江西 |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 |
| 陆续公布中,请持续关注…… | |
祝大家2026年执业药师考试顺利通过!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等你上岸的好消息~
【医学教育网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 · 【大连】关于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 · 【山东】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 · 【江西】关于做好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江苏】关于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辽宁】关于做好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甘肃】关于做好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 【吉林】关于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陕西】关于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新疆】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新疆考区考务工作公告
- · 【海南】关于做好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扫一扫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