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友请注意!黑龙江关于做好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发布!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官方内容分享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关于做好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函》(国卫规划建装便函〔2021) 17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 77号)文件要求,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受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负责组织实施黑龙江地区考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专业、方式及时间安排
1.考评专业及代码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1 | CT医师 |
12 | CT技师 |
21 | MRI医师 |
22 | MRI技师 |
24 | 乳腺技师 |
31 | PRK/LASIK医师 |
32 | PRK/LASIK技师 |
41 | LA医师 |
42 | {LA、(X刀、γ刀)}技师 |
43 | {LA、(X刀、γ刀)}物理师 |
51 | CDFI医师 |
52 | CDFI技师 |
61 | X刀、γ刀医师 |
72 | DSA技师 |
81 | 核医学医师 |
82 | 核医学技师 |
83 | 核医学物理师 |
84 | 核医学化学师 |
2.考评方式和时间
为进一步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安全性,本年度考评采用人机对话(以下简称机考)方式进行。
考评日期 | 考评时间 |
2021年11月27日 | 9:00-10:30 |
11:15-12:45 |
二、考评对象
1.从事相关专业医用设备操作但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
2.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到2021年10月31日;
3.报考医师类须持有《执业医师证》(含助理执业医师证),且所报考专业与执业范围一致;
4.考生请慎重报名,无故缺考者将停考一年;对2020年无故缺考的考生,今年不接受报名。
5.已经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但超过有效期的,不在此次考评范围内,证书继续有效。
三、考试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26日。
2.流程: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 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全国医用设备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参照《2021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流程》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可更改,每人只可选报一种考评专业)。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邮寄:
(1)报名表原件(请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联系电话及本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
(2)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高等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医师类的考生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全本复印);
(5)工作证明(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模板参照见附件)。
3.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审核材料请于10 月29日前快递至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委托业务部(黑龙江省公共卫生服务中心8楼814室),邮编:150030;联系人:肖思T、马庆;电话:0451-87231542;电子邮箱: hljyxjxjy@126.com。
4.逾期未收到审核材料或审核材料不完整者,视为放弃本年度考评。
四、考评费用
依照公开、公正、规范、自愿和免费的原则,医用设备使用人员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11月22日—11 月2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发布
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考后2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发布考评成绩,考生可凭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编号进行成绩查询。
七、成绩合格证明
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电子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附件:
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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