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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乡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硬件建设。
深化医改以来,中央财政投入近600亿元,支持4万多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并专项安排21.6亿元为部分村卫生室配备健康一体机。“十二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投资超过1830亿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其中直接用于县级及以下的近1500亿元,支持10余万个村卫生室的项目建设。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面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439号),明确提出“2017年起,不再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相关建设项目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集”。
针对疫情暴露出的基层基础设施等短板,中央财政从2020年抗疫国债中,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初步确定重点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医疗设备购置和人员能力培训。我委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医共体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中,要求各地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硬件建设,提升基层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同时,我委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要求,积极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为首要任务,放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限制,增加鼓励性政策。针对基层医疗卫生的短板和弱项,在我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开展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满足居民就医需求为目标,增加科室设置、床位数量、服务功能、人员配备、CT等设施设备配置,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截至2019年底,已有6855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998所达到推荐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二)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2010年以来,我委、教育部、财政部积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共为中西部地区农村乡镇卫生院免费培养5.6万余名本科临床医学生。2015-2019年顺利毕业并履约的2.4万余名免费培养医学生的工作岗位基本得到落实,并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9年,我委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将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情况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定向医学生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我委等6部门于2016年联合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推进“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央财政按照2万元/人/年的标准,2016-2019年支持中西部地区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训2.5万余名助理全科医生。疫情后,我委在继续医学教育中增加有关疫情防控的公共卫生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基层和综合医院人员业务水平。
(三)关于加快基层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
“十二五”以来,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初步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逐步建立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妇幼卫生监测等健康服务信息系统。2016年、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提出结合新形势促进信息互通共享。近年来,我委印发《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编制指引》《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等,指导地方规范推进互联互通的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逐步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应用奠定基础。
根据基层卫生“上下联、信息通”的工作要求,我委积极推进基层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在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中,争取基层远程医疗建设试点项目,投入资金6.6亿元,支持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为1664个卫生院配备数字化检查检验设备,每个卫生院支持40万元,以点带面加强贫困地区基层远程医疗建设。二是编制基层远程医疗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内容和相关要求,为获支持的乡镇卫生院配备数字化直接成像系统(DR)、数字化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远程医疗接入软硬件设备。三是依托中日友好医院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远程医疗发展指导中心,开展相关业务研究,加强对基层远程医疗建设的指导。四是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将远程医疗服务作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的推荐条款之一,要求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一)继续做好基层公共卫生补短板、强弱项工作。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不足、设备不够等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地方落实好国债项目,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设施配备和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及哨点诊室建设,明确设置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二)持续壮大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适当增加“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加强乡村、贫困地区等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做好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员培训,促进防治结合。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建设、引导适宜人才下沉基层,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提高基层岗位吸引力。
(三)做好信息化建设促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加快推进基层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支持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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