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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苏州工业园区现场审核工作通知已发布, 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姑苏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常熟市、张家港市考生都在关注,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苏州工业园区现场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时 间:2021年1月26日-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 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18楼东南侧医管中心
咨询电话:66685616
缴费时间方式: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1年1月22日--2月8日缴纳报名费;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021年3月20日--26日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
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7月1日--11日缴纳医学综合考试一试考试费,二试缴纳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缴费工作。
各有关单位: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3号)以及《2021江年苏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单位或考生需持“报名成功通知单”到报考单位所在区域内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人员扫描通知单后调出考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信息无误并符合报考条件后在系统里留下审核意见,然后打印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签字确认,报名点在申请表空白处盖章。
一、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时 间:2021年1月26日-1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 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18楼东南侧医管中心
咨询电话:66685616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
(一)报考执业医师:
1.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2020年前(包括2020年)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2020年应届生提供至2021年8月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非2020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至2021年1月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3.2018年前(包括2018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满2年的大专生,注册时间必须满2年,即2019年8月31日前首次注册;
4.2015年前(包括2015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满5年的中专生,注册时间必须满5年,即2016年8月31日前首次注册;
5.师承中医,已取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满5年以上。
(二)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2020年前(包括2020年)大专、中专毕业生(2020年应届生提供至2021年8月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非2020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至2021年1月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本省中专毕业生,外省中专原则上回学校所在地报考,如确需在我省报考的,须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跨省招生文件、办学批文、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3.学历补偿教育中专毕业生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学习形式需选普通全日制。中专毕业证书上(业余)的学习形式可选“函授”.
4.报考师承、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供我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取得出师考核合格证书起至报考当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止)。
(三)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 〔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表需一式两份,其余纸质材料均一份,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待现场审核通过后发送到指定邮箱。扫描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可读。( PDF文件名:姓名+身份证号码)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其中一份,按照类别、序列号排序);(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专业学位硕士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学位证需明确是医学学位
②2015.9.1号后专升本的另需提供与本科专业相近的专科学历
(3)专科学历: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大专毕业证上为2年制的,另需提供相应中专学历或相关证明
(4)中专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中专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及跨省中专另需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 (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跨省招生文件、办学批文、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5)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验原件收复印件)
需提供我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6)若以研究生学历,并在2021年毕业的报考考生另需提供:
①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院校出具的当年毕业证明(包括该生所学专业、明确是否是医学学位)
③所在院校或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④《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⑤于医学综合笔试前向考点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后续使用累计满一年的考核证明
(7)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普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以本科学历报考 ,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眼视光医学、预防医学长学制研究生在学期间以本科学历报考
①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②需提供所在院校附属或教学医院出具的相当于本科一年临床毕业实习和一年临床实践证明,两段时间不可重合
(9)外籍、台港澳居民以及港澳永久性居民,以中国、内地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另需提供:
①《实习申请审核表》
②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不间断实习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台港澳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身份证及往来大陆通行证号都需要填写)
(10)非大陆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后打印)或学历认证证书(原件) —— 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5.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需提供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复印件——信息复印务必清晰完整,包括编号、发证时间、个人信息、注册时间、变更记录、执业地点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如执业证上注册时间(因变更等原因显示的非首次注册时间)从而影响报考年限的,请相关行政部门出具首次注册证明并填写首次注册时间。
6.《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原件)
7.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2020年及以后毕业)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原件)
8.考核证明上填写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号码,并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9.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10.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如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请单位附情况说明,严禁考生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验原件收复印件)
11.短线医学专业加试提供《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原件)
四、提交材料说明:
(一)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
1.在校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临床或公共卫生生产实习证明(可用本科阶段毕业证代替,该本科专业必须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
2.一年以上严格实践训练的证明(可用《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代替,出具证明医疗机构必须为经过该学校认可的综合性教学医院)
(二)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有以下3种情况:
1.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
2.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的,须提供所在院校附属或教学医院出具的相当于本科一年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一年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证明(即试用期考核证明),二段时间不可重合;须在医学综合考试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
3.研究生毕业一年后报考的,须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助理资格证、助理执业证原件:报名点审核后,大专(含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助理资格证、助理执业证原件返还考生;中专毕业证原件报省卫健委审核后再返还考生。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1.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外省中专学历,取得外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现报执业医师的外省中专学历,需要提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取得我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中专学历不需要提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持外省及跨省中专毕业证书报考助理医师资格的原则上回毕业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如确需在我省报考的,需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2.军队院校招考的地方生需提供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册;
五、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表需一式两份,其余纸质材料均一份,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待通过现场审核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扫描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可读。( PDF文件名:姓名+身份证号码)
2.材料顺序:
所有材料一份,(另再单独交一张《申请表》),每份材料内容顺序按照报名所需材料要求顺序放置好。
3.复印件:信息复印必须清晰完整,与原件一致,能清晰看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毕业年月;大专、中专毕业生报考医师资格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包括编号、签发日期、注册时间(或首注时间)、照片、个人信息、执业地点、变更记录等 。
所有复印件都需要单位经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及盖单位公章。
4.证明:部队人员必须提供军官证或军人证明;毕业证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曾用名证明;毕业证书与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一致,应由错误一方出具相应的证明;姓名音同字不同也要出具证明。
5.毕业证书遗失的,中专学历除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外还需提供录取名册和毕业生花名册(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由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
6.报考类别应与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及试用期考核证明类别一致。
7.报考类别最高学历:是以报考相应级别、类别所提供的有效医学学历为准。
8.报名填写的学历信息要与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必须完全一致(学校名、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毕业证编号、学制等)。
9.审核:所有报名材料,单位要严格审核,审核后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与公章名称应一致,不一致的另请出具相关说明,如单位名称为XX诊所,公章为XX诊所有限公司的另请出具说明)。
10.电子版照片:要求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30kb,格式jpg,下载使用“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六、注意事项: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内容要同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考生在审核表上签字后信息一般不能再修改,在确认前请考生先按照所提供材料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信息核对,学制、学习形式、毕业专业等是最容易发生错误的地方,请仔细确认有无错误;助理医师考执业医师必须输入正确的助理医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及号码,助理医师注册时间(首次注册时间)及注册证号码(注意变更记录页执业证号码有无变更)。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上信息填写要规范,表上空格处均应该按照相应内容填写完整,特别注意岗位(科室)名称、带教老师评价、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号码及带教老师签名内容的填写,其类别必须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中医、中西医同属中医大类;同样该表上试用(工作)起止时间也最容易错误特指,必须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时间区间(截至月份2021年1月),并注意试用(工作)机构考核意见中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机构法人须签字,单位盖章名称应与《试用期考核证明》公章一致)。
3.中专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获得高等教育医学学历的,所学专业须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应提交相应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考生如取得了后学历,则该后学历必须为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入学取得的,取得助理医师资格之前入学取得的后学历无效。
4.外籍、台港澳居民以及港澳永久性居民,以中国、内地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不间断实习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详见卫医发[2001]248、249、[2002]52、[2003]333)。
5.申报短线加试的考生根据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须提交《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短线加试必须是定岗人员,《加试申请表》工作岗位要填写明确,单位提供定岗说明,考核证明中需有相关科目,在报名系统中科目栏按实填写相应的加试科目科室(如加试儿科写在儿科科室)
6.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报名时须填报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系统本人身份一栏中选择相应的“军人”身份,并填写相关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和军队学员证等号码。
7.2020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含外省),2021年继续报名参加考试的须完成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提交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合格证明等报名材料、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后,方可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八、其他
1.考生须在医学综合考试前,对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考核证明进行核验并上交相应材料,符合要求的方可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2.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于协助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
九、缴费时间
2021年,江苏考区苏州考点所有考生通过网上进行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分段缴纳考试费,相关金额由系统统一生成。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1年1月22日--2月8日缴纳报名费;
2.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021年3月20日--26日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
3.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7月1日--11日缴纳医学综合考试一试考试费,二试缴纳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缴费工作。
1.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2.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3.2021年江苏考区医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
4.2021年江苏考区网上缴费说明
5.2021年相关考核证明和承诺书
6.2021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园区毕业证原件登记表(仅限中专考生)
7.XX诊所公章情况说明(仅限公章与报考机构名称不一致的人员提供)
8.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医考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9.2021苏州工业园区医师报名材料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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