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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海珠区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安排及要求

2025-02-18 18:22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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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海珠区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安排及要求已公布,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官方通知要求,按时参与报名审核。

海珠区关于2025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辖区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考生:

为做好2025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1号)的精神和广东考区、广州考点报考工作的有关安排以及我区报名点的实际工作情况,制订本区有关报考工作计划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日期和时间

今年广东省继续使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下称“省网”)。考生除了必须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下称“国网”)报名外,还必须在“省网”完成报名并提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即先国网报名、再省网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1.网上报名时间

1国网报名时间:2025年2月8-21日24:00时。网址https://www.nmec.org.cn/

2省网报名时间:2025年2月22日-3月10日24:00时。网址https://jy.gdwsrc.net/

注意事项:

①考生在2月8-21日“国网”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根据海珠区报名点的“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确认提交资料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凭《报名成功通知单》和“机构委托书”(详见附件2)到海珠区报考现场审核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北塔二楼“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琶洲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现场由报考审核人员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下称“《报名申请表》”)。考生在《报名申请表》上签名。请考生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管理,在签名确认后,网上信息将不再进行修改,提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名确认。

②考生在2月22日-3月10日关注广东省医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医考服务”栏目进入“省网报名”页面或登录“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3),并上传报考类别所需的各种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单个扫描件大小应为50-120kb,上传复印件无效),并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见。完成材料提交后,必须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装订在报考纸质材料的最后一页。各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内上传资料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现场审核”期间内,考生应按规定提交相关纸质报名材料。 

③考生在“省网”上传的《报名申请表》必须有系统打印的报名序列号(手写无效)。

④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当年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详见附件4)及学生证信息页复印件。

⑤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要求,考生提供的证明文件格式须按2014版执行,详见附件清单。

⑥2024年应届毕业的考生、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试用期考核证明在报名确认期间未满1年、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但注册时间在报名时未满相应年限(大专起点2年/中专起点5年)的考生应在报考时提交《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5)。

⑦在儿科岗位工作,符合相关规定人员,可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时选择“儿科”加试,同时申请加试人员应填写《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详见附件6)。

⑧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同时提交相应学位证。

⑨网上提交的材料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必须保持严格一致。

2.现场审核时间:2025年2月25日-3月10日

注意事项:

①现场审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统一收集考生报考材料,带“机构委托书”(详见附件2)到海珠区报考现场审核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北塔二楼“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琶洲分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②2024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必须完成2025年“国网”、“省网”的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流程后,才可以免考“实践技能”,直接参加2025年的“医学综合考试”。

③军队、武警医疗机构考生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收集考生材料到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地址:荔湾区西华路534号101室,咨询电话:020-81084245)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确认日期:2月25日-3月5日(周六日休息)。注意:部队考生的材料须由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和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1.临床、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类别:2025年6月14-25日

2.中医类别:2025年6月14-22日

3.口腔类别:2025年6月14-19日

4.公共卫生类别:2025年6月14-15日

(三)医学综合考试时间(实行计算机化考试)

1.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5年8月23日16:30-18:30和24日9:00-11:00,13:30-15:30,16:30-18:30。

2.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5年8月22日9:00-11:00,13:30-15:30。

3.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5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13:30-15:30和23日9:00-11:00,13:30-15:30。

4.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5年8月23日9:00-11:00,13:30-15:30。

5.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5年8月23日11:05-12: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5年8月23日11:05-11:35。

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

(四)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第二次考试时间

1.临床执业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2025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14:00-16:00和9日9:00-11:00,14:00-16:00。

2.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025年11月8日9:00-11:00,14:00-16:00。

二、报考资格条件

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执行。

现场审核地址、联系电话

1

备注:此次海珠区报考现场审核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北塔二楼“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琶洲分中心”)仅限于2025年2月25日-3月10日“现场审核”期间的临时办公场地。非特别情况,医师资格考试海珠区报名点的日常办公地点依然是在海珠区宝岗大道宝岗路宝龙直街7号之五(怡龙大厦),电话34374909。

、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

(一)直接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非助升师)的考生,需提交以下第1-4页材料: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说明:

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为符合要求的免冠证件照(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40kb,格式 jpg)。

2.考生本人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

3.该表中各信息点内容应与其他报考材料保持一致,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加盖的公章一致。

4.申请表不得手写涂改。有信息修改需求时应于现场审核时由审核人员在《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网)中修改并重新打印,由考生本人重新签名确认。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毕业证》复印件(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说明:

1.《毕业证》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所有对应信息一致,如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入学及毕业时间等,毕业学校名称应与证书公章一致。

2.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同时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3.报考学历的学制显示为分段培养的,各阶段学历均应提交。

4.持《中专自考毕业证书》报考的,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同时间段的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书。

第2页:学历鉴定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说明:

1.持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的,提交于20253月31日前保证为可在线验证状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的,提交可核验的学校所在地省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鉴定。

2.1 广东省人员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应同时提供学校所在地省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批文。

2.2 持2018年起毕业的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或持考取助理医师资格的中等医学专业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可免提交学历鉴定。

3.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高等学校学历)或者上一项要求材料(中等专业学校学历)。

4.中国公民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第3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大陆公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外籍人员的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及大陆居住证(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报名期间身份证遗失的,可暂以“临时身份证明”(应含考生相片)代替。

第4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7)

说明:

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必须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完整填写,试用截止时间应与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一致,统一写到2025年2月。

(二)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除第1-4页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第5-7页材料:

第5页《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8

说明:

1.填写《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应与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致。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

第6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7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三)部分考生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8页:试用单位为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如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还应提交第一执业地点为该试用单位,且类别一致的带教医师(执业医师级别)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9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加试申请表、备案补充材料等)

说明:

1.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其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2.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和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报考时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具有1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内容包括所学医学专业。以应届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当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前到所在报名点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可自行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实习单位所在地报考,提交《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报名参加考试应同时提交学生证信息页复印件。

4.颁发考生毕业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办学资质的要求,与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应提交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5.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提交《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考生需根据承诺书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至报名点。

6.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且2024年10月31日前已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试用的(含省内流动),应由工作单位书面陈述未予备案的原因,同时提交试用单位(含流动前试用单位)2024年10月-2025年2月期间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单位、月份等应与《试用期考核证明》信息相符。

7.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且为我省备案工作结束后变更至我省试用单位的(2024年10月31日后从省外流入),应提交试用单位(含流动前试用单位)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单位、月份等应与《试用期考核证明》信息相符。

8.已在原试用单位报备案,且变更试用单位的(省内流动),除提交在原试用单位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外,还应提交试用单位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单位、月份等应与《试用期考核证明》信息相符。

9.未按《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也不能提交试用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的人员(含省外流入人员),由报名点联同医政管理部门核实考生的试用情况,经核实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点统一填报《未备案但报名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

10.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外籍人员试用单位为省内医疗机构的,须提交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个人联。

、报名材料整理及装订要求

(一)考生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排列并在左侧装订成册,规格为A4纸。每页材料的右下角须注明“第×页,共×页”。网上填报数据和提交材料要求一致并且不得缺、漏项,否则可视为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二)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原件后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审核公章。报名点须审核考生复印件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公章,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给考生。复印件上的相片、印章、字符等必须与原件一致,完整且清晰可辨。

、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

1.实践技能考试(含考试费、考务费)

临床类别:179元/人;口腔类别:279元/人;

公卫类别:274元/人;中医类别:204元/人。

2.医学综合笔试(含考试费、考务费)

执业医师: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00元/人。

(二)网上缴费:

根据广东省考区办2025年报名工作通知,“技能考试”缴费工作在完成考区审核后进行,缴费时间为4月5-14日。逾期不缴费,视为审核不通过,自愿放弃报考。“综合理论考试”缴费时间待定,具体可关注“广东省医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三)在报考过程中,如接到上级的新规定或变化事项通知,海珠区报名点将及时在工作QQ群、微信群转发通知信息,请各报考机构和考生密切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海珠区报名点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确认提交资料时间安排表 - 副本.xlsx

附件2.报考机构《委托书》.docx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操作手册.doc

附件4.当年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doc

附件5.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6.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2025版).doc

附件7.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2025版).doc

附件8.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2025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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