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要求已出,截止日期特殊!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官方通知要求,按时参与报名审核。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1号)和《河北考区关于开展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冀医考办〔202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沧州考点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8日10时至21日24时(网址http://www.nmec.org.cn),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选择“沧州考点(代码07)”,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无需网上上传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前,先按要求准备近期小2寸白底证件照(6个月内,不得延续使用往年上传的证件照),报名上传照片前须通过“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下载地址见附件1)进行检测处理。检测过程严格按页面说明操作,检测通过后保存,登陆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时上传(还可通过页面提供的即时证件照采集小程序直接上传),报名系统不接受未经该工具检测的照片。
2.2024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2025年实践技能考试免考,但仍须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方可参加2025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报考要求
1.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 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报考执业医师,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3年8月21日(含)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20年8月21日(含)前注册,方可报考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需提交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3.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4.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必须包含诊疗范围页)或《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提交。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5.《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仅考试当年有效。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提供每个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6.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7.短线医学专业加试: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岗位必须是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申请加试需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公示证明》,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8.规培学员应在规培基地所在地的考点报名。规培基地需提供报考的规培学员名单,并在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右上角标注“XX级专硕规培”或“XX级社会规培”的标识。
9.凡持2003年(含)以后毕业的中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
10.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11.身份为军队及武警干部、军队及武警士兵、军队文职人员的考生,可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加试。
二、资格审核确认
(一)各县(市、区)卫健局报名点、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初审工作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或单位考生报名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初审。具体审核时间由各报名点根据本地区、单位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各县(市、区)卫健局报名点信息见附件2)
(二)考点集中审核工作
2月25日—3月4日为考点集中审核阶段(具体安排见附件5),考点集中审核不接待考生,由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报名负责人携带初审合格考生报考资料进行审核。
(三)考点补充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工作
补充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两项工作于3月5日—8日在沧州市人民医院培训中心(新华区永济东路58号)同期开展,分别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4)。集中审核当天因特殊情况未审核通过的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初审的考生可按报名点要求参加补充审核;集中审核和补充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参加个人生物信息采集,否则报名无效。
1.考点补充审核工作
针对集中审核当天因特殊情况未审核通过的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初审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由考生本人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并持有报名点的授权书(模板见附件5),否则不予接待。补充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同时参加个人生物信息采集,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生物信息采集工作
集中审核和补充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进行个人身份验证和生物信息采集。考生信息采集时须坐姿端正,表情自然,脱帽摘镜,提前理好头发(发不遮眉、不盖耳),不得带有色隐形眼镜,不能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不得化妆;保持右手中指清洁。如不符合信息采集要求,应立即整改,否则现场将不予采集。
如确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充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的,必须在3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内到场,否则报名无效。
(四)驻沧部队现役人员、文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初审后于3月8日下午14:00—14:15到沧州市人民医院培训中心(新华区永济东路58号)参加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
(五)考区复审。
三、网上缴费
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河北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可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因个人原因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河北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卫健局将加大对违规挂靠报名考生的甄别力度,重点核查考生报考单位真实性,严禁医疗机构为考生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除规培考生外,对于其他考生,各县(市、区)卫健局将通过核查相关资料(如社保购买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劳动合同和诊疗活动记录等)等手段来确保报考单位真实性。
对于户籍非本地的考生,还应核查其本地《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居住在亲属家中的除外)。
对隐瞒违规行为,不配合核查,不主动报告,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机构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请考生重点核对身份证号(特别是“X”应为大写)、毕业证书编码、毕业专业、助理资格证和执业证等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无误,否则将造成学信网、民科网无法匹配,审核不通过。
(三)因今年报名时间紧,任务重,考区及考点不组织二次审核。
附件:
4.2025年度沧州考点医师资格考试补充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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