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自2015年起,本科生一出大学门,不能当医生,而要进行3年的住院医师培训。对新政的看法褒贬不一,而关于医师培训这额外的成本,究竟应由谁来“买单”呢?
根据《意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即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在5年医学院校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
培训基地原则上设在三级甲等医院,也可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实际,将符合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作为补充。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除临床基地外,还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该政策一经报道,立刻引起了不小的舆论反映。很多人疑问,为何在医学院校毕业以后不能工作,还要再学3年才可以上岗?
我国的医生培养制度主要沿袭的是“师傅带徒弟”式的培养方式。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副司长王辰表示,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把医学教育分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即终身教育)3个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
国内外长期的医疗卫生工作实践证明,院校医学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合格的医学毕业生,医学毕业生成长为合格的临床医师,需要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
因而,新政对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以“5+3”的模式,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利于实现我国医师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有利于为13亿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高水平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
如此看来,新政最终想要达到的结果和目标是非常积极的。但是,目前,我国医学院校5年制本科生,一毕业就可以被各大医院聘用。今后,本科生一出大学门,不能当医生,而要进行3年的住院医师培训。由此产生的额外成本应该谁来“买单”呢?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副司长金生国做出回答,他表示,政府对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面向单位委派和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
根据《意见》,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如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不足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