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宁波市第二十三届高洽会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021年10月26日),经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以下186位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组织人事处、驻委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3887、89183888、89189386。
3、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附件: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