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很多医院、事业单位的医疗招聘公告信息也都陆陆续续的公布了,不知道有没有你所在的城市呢?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整理并发布新鲜招聘资讯和公告,护航您的医考之路!以下是“2020年12月份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招聘医疗卫生人才89人啦(在编)”的公告通知,请查看!
报名截止日期:12月31日
★引进岗位和计划
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2020年12月份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计划表
★引进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的全科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卫生、中医等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1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经用人单位认定的学科带头人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2月21日为截止日期。
(八)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和其他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情形不能列为引进范围。
★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12月21日—12月31日。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各用人单位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兰山区卫生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兰山区卫生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现场确认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等形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和计划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方法、时间和地点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yls.gov.cn/)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上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公立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四)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可参照省、市高层次人才待遇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制定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
(五)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组织认真核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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