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朋友咨询小编“山东”地区的招聘信息,所以今天小编整理了如下招聘公告:2020年8月份山东省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70名医疗卫生人员啦(报名截止至7日),感兴趣的小伙伴抓紧时间查看啦!有问题的同学记得咨询电话010 82311666、400 650 1888.我们一起进步!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8月7日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以及滨州市沾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相关编制备案管理文件(沾编函〔2016〕2号)规定,我院是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为单位自主招聘,计划招聘7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研究生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下学历要求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备注 | |
1 | 内、外、妇、儿、眼、耳鼻喉、血透等医师 | 临床医学 | 30 |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医疗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不受名额专业限制。 |
2 | 麻醉手术科 麻醉医师 | 麻醉学 | 5 | ||
3 | 疼痛科 麻醉医师 | 麻醉学 临床医学 | 3 | ||
4 | 医学影像医师 | 医学影像学 临床医学 | 6 | ||
5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3 | ||
6 | 病理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2 | ||
7 | 精神科医师 | 精神医学 | 2 | ||
8 | 中医科医师 |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 | 2 | ||
9 | 营养科营养师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临床医学 | 2 | ||
10 | 信息科网络维护和 硬件维修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 | 1 | ||
11 | 审计科审计员 | 审计、会计等 相关专业 | 1 | ||
12 | 康复医学科 治疗师 | 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技术 | 5 | 统招全日制大专(高中起点)及以上 | |
13 | 病理科技师 | 医学检验技术 病理技术相关专业 | 2 | ||
14 | 医学影像技师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
15 | 药师 | 药学 | 3 | ||
合计 | 70 |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滨州市沾化区富电路339号)门诊楼五楼513房间第二会议室。
4.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供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医院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组织,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考场及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其中研究生学历人员采取考察招聘的方式,只参加面试。
1.理论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理论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理论考试结束后,考生抽签决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考试结束后,按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只计算面试成绩,单独排名。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理论考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范围人选。在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体检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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