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的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大连市卫健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烧伤科医师1人,神经外科医师1人,康复科医师1人,康复科技师2人。
二、招聘条件
资历要求:详见附件
能力要求:能正常履行职责、身体健康、有良好品行的人员;五官端正,热爱护理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初选
(一)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提交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程序:
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工作日8:00-16:00)到医院人事科报名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411-39531018.
3、资格审查要求
组织人事科和医教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医院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和面试
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工作实绩等情况。
依据面试成绩和考核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本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工手续,订立劳动合同。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留意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dlsiyuan.com院务公开栏,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