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市我市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
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之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的(1978年3月1日之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1973年3月1日之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名前按学历要求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方可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三)在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且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4年3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五)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原则、录用计划、报考对象和条件,考试内容和范围,报考时间、地点及所需证件和材料等。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9:00至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2号楼九江市卫健委五楼3号会议室。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两份。报考者只能以本人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医疗单位的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5)。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体检)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面试资格。二是报名人员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三是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报名不收费。
4.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初审在报名当天同时进行,由用人单位及市卫健委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根据岗位条件) 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进行资格审查。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资格初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闱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所有岗位均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2.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需携带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jrs.gov.cn/))。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jrs.gov.cn/))。
4.面试内形式及内容: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将采取答辩式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医疗卫生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5. 面试成绩的公布:每组面试考官评分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6.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6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7.拟入闱体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入闱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
1.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入闱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统一规定。拟入闱的考生除了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还需携带个人档案资格复审。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同意辞职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闱资格。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考试成绩相同者一并递补入闱。
(四)体检
1.资格复审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递补入闱。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市卫健委进行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资格复审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考核后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卫健委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六、信访处理
来信、来访将按照招聘工作职责进行及时处理。
七、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九、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市卫健委人事科:8323277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岗位计划表
5. 诚信报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