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很多医院、事业单位的医疗招聘公告信息也都陆陆续续的公布了,不知道有没有你所在的城市呢?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整理并发布新鲜招聘资讯和公告,护航您的医考之路!以下是“2020年无锡市儿童医院【江苏】第二批招聘高端及紧缺性人才16人啦(长期)”的公告通知,请查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职称的高端人才8名;
2.紧缺专业技术人员8名。
招聘岗位可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要求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2,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无锡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我院自招聘公告发布日起接受报名。我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详见附件4)直接投递《2020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及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及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2020年及2019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2020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及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1张。
(2)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3)网上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考核当天带至现场。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我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资格审核
1.我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3.网上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如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4.我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
三、招聘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应聘人员可在各我院网站查询考核成绩。
四、考察及体检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1.我院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及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医院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应我院网站公布。聘用备案审批后不再递补。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并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六、招聘纪律及诚信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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