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中心)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具备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包材等七大类检验能力,是专业的政府检验机构。2015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要从事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相关辅料、包材的分析检测技术、标准和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研究。
全所设有9个实验室,人员编制共235人,其中99人为博士、硕士,59人具备高级职称,人才队伍呈现高学历、高技术、高层次特点。市药检所现址于2015年底建成使用,占地面积52.5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配备各类先进仪器设备2182台/套,总值2.4亿元。检验能力通过国家CMA和CNAS认证认可,满足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绝大部分法定检验需要。
目前,我站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流动站合作面向社会招聘2-4名博士后研究人员驻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3.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有所选研究方向需要的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在SCI期刊上发表过第一作者论文;
5.较好的英文文献阅读写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二、在站工作时间
两年。
三、研究方向
1.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关键技术研究;
2.药品标准与质量评价关键技术研究;
3.药品风险物质检测与安全评价技术研究;
4.药品质量标准提高相关研究;
5.药品其他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
四、在站待遇
按相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工作、学习、研究条件。
1.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日常办公经费和科研经费,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研究条件;
2.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住宿补贴;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9号)和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名方法
有意者请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下载);
2.两位相关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信》(一位必须是本人的导师);
3.博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需加盖学位办公室公章),或预期于2018年7月前取得博士学位的证明;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复印件。
5.拟报课题的研究计划概要(应包含研究内容、研究意义、技术路线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字数不限)。
6.博士论文摘要以及两篇学术研究代表作。
六、考核方式
我工作站将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进行全面考核,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25号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科教科;
电话:010-52779535
联系人:王鸾
邮箱:wangluan-bidc@bjfda.gov.cn;
bjkjk@bid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