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即将步入医疗行业的相关从业者吗?您还在为在哪里能够看到医疗岗位招聘信息而烦恼吗?您还在担心看不到所在地区全面的医疗招聘公告信息吗?小编告诉您一个好消息,医学教育网为了服务广大医学岗位人员,每天特意整理搜集全国各地医疗招聘公告信息,以下是“安徽”地区的公告通知:招收77人!明光市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欢迎查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设77个岗位,其中A类(紧缺)岗位56个、B类岗位21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明光市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在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7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法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明光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A类岗位原则上仅采用面试形式,但如某个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将加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1年5月27日在明光市中医院网站(www.mgszyy.com)、明光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明光市人事考试网(http://mingguang.pzhl.net/)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明光市人事考试网(http://minggu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00—6月1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填写《明光市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于6月12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13日17:00前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紧缺岗位按1.5:1比例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因相关岗位比例不足而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于6月16日上午8:00-11:00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答。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
明光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设77个岗位,其中A类(紧缺)岗位56个、B类岗位21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明光市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在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7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法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明光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A类岗位原则上仅采用面试形式,但如某个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将加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1年5月27日在明光市中医院网站(www.mgszyy.com)、明光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明光市人事考试网(http://mingguang.pzhl.net/)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明光市人事考试网(http://minggu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00—6月1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填写《明光市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于6月12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13日17:00前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紧缺岗位按1.5:1比例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因相关岗位比例不足而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于6月16日上午8:00-11:00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答。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6月24日9:00至6月26日17:00自行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第一批次 面试: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复审)且缴纳面试费用的考生。
1.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需首先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18日,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明光市中医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6月20日(周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如出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根据学历层次、职称高低、在校取得荣誉或任职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用。
第二批次:报名B类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且缴纳笔试费用成功的考生,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考试,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
《基础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经济、常识、职业道德、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专业知识》为各专业相关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
8:30-10:00 基础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中医院网站、明光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笔试成绩为《基础知识》(占30%)与《专业知识》(占70%)合成成绩。笔试成绩核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在明光市中医院网站、明光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明光市人事考试网(http://mingguang.pzhl.net/)”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请面试人员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7.成绩合成
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70%)与面试成绩(占30%)的合成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中医院官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1.考试总成绩公示结束后安排体检,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参照此法。
2.考察由明光市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明光市中医院官网、明光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明光市中医院为引进人才提供如下政策:
1.博士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相关待遇一事一议;
2.完成规培的四证合一临床类研究生:一次性发放10万元安家费,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3.全日制本科毕业,完成规培的执业医师:一次性发放10万元安家费,每月800元生活补贴;
4.其他类别研究生毕业者,发放安家费5万元。
以上人员需签署人才引进协议,服务期不少于8年,如提前解约,按比例赔付安家费。
五、投诉与质疑处置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明光市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8037422
监督电话:0550-8022560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严格按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安排,医院将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