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提出5个方面12项具体要求,旨在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明确到2022年底,实现乡、村两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全覆盖。
《通知》要求,持续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集中设置中医科室,独立设置中医诊疗室,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要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到2025年,各市、县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通知》提出,有效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人次占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0%以上。发展适用于基层、社区的小型化、专业化的中医康复设备和康复适宜技术。扩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范围,推动中医康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在养老、护理机构中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2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达到乡、村两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全覆盖。围绕儿童、老人和慢病患者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救治等工作。
在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方面,《通知》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本机构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且不少于2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通知》还对强化中医药健康宣教,加强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