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现将《巴东县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〇年六月四日
巴东县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我国兽医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要求,是适应我国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是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农业部和省、州关于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执业兽医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规范兽医执业行为,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组织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几个具体问题
(1)以下专业不能报考:畜牧、野生动物、经济动物、生物工程、肉品卫生、食品卫生检验、实验动物等专业。
(2)局属各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若本人自愿可以报考;考试合格取得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永久有效,待从业时再注册。
(3)本次考试不存在免考的问题。
3、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4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备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3)各单位统一组织辖区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并填写好《巴东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花名册》(见附表),于7月24日前上报局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奇平,联系电话4335993.
(二)组织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
1、全州实行以县集中、统一审验工作模式,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辖区考生赴州畜牧兽医局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2日至8月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一式两份(证明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2、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程序
(1)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州考点办公室审核考生报名材料信息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由考生本人核对信息,签字确认。
(3)根据初审结果,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考生初审结果选项,完成报名确认和初审工作。
(三)报名费缴纳和准考证发放
今年只考基础、预防、临床、综合应用4个科目,每人每科收取60元(含上缴国家省级每人每科30元),共计240元。考生在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准考证由县局考试办公室统一领取,在考前分乡镇发放给考生。
(四)认真组织考试工作
1、考试时间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24日上午9:00-12:0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24日下午14:30-17:30.
2、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法律法规;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3、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4、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恩施州设考点,具体位置另行通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工作专班(文件已发)。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并明确一名业务员(会电脑操作),及时组织召开辖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传达省、州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考试工作。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报尽报,确保辖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单位要组织辖区考生依据《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认真学习农业部和省、州下发的各类相关文件和各项制度,熟练掌握政策法规、工作流程、考试程序和考试系统等内容,以本次考试为契机,全面提升系统职工素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按照省、州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册、横幅、明白纸、会议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多角度介绍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政策、条件、目的、意义等,确保宣传工作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不断提高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落实奖励政策。凡属全县畜牧兽医系统考生,本次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在工作单位报销考试报名费、资料费和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附:巴东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花名册
主题词:执业兽医考试实施方案通知巴东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2010年6月4日印发共印20份
巴东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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