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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做好2010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0-06-02 13:5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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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畜食函〔2010〕133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0〕1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对兽医从业人员的一种准入考试,由农业部统一组织,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目的是评价兽医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是我国兽医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是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考试一样,是由国家依法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兽医方面的考试。2009年农业部在吉林、河南、广西、重庆和宁夏等五省(区、市)试点取得圆满成功。2010年是我省第一次大规模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全省兽医系统面临的一项全新工作。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社会关注高,保密要求严,责任非常重。各地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安全高效地做好2010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后将持续地坚持开展下去。各地兽医部门要从工作部署、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财力安排等方面,切实加强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农业部成立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设立了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设立了执业兽医事务处。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成立了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因此,各市(州)要抓紧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点办公室,同时要积极协调机构编制部门,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考试工作,切实推进新型兽医队伍建设。请各市(州)于4月25日前将各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省局兽医兽药处备案,并抄送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超前谋划,稳妥推进

  各市(州)要按照农业部制定的《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和省局制定的《2010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时间安排工作,力求做到每个工作环节细致入微。为确保考试工作有章可循,各市(州)要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制定各项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切实做到依法治考。

  (三)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规范考试工作,省局转发了农业部制定的《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各地要按照农业部要求,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各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以位、工作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加强学习,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的环节很多,需要大量的人员参与。各地要加强学习,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首先,要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要组织考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试考务管理政策法规,系统掌握考务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熟悉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流程。其次要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各地要切实做好考试宣传发动、考生报名、考场和准考证编排、考务信息汇总报送、试卷及答题卡运送保管、考试组织、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第三要确保应急处置到位。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详细、操作性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任何环节出现任何情况,都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请于5月底前将各市(州)考点的应急预案报省局兽医兽药处备案,并抄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全国性统一考试,必将涉及多个管理层级和多个部门。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汇聚多方力量,共同做好考试工作。首先要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创新沟通方式,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涉及到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公共卫生和电力保障等多方面问题,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考点领导小组和考点办公室要有公安、保密、纪检监察、卫生、工业与信息化和电力等部门的同志参加,切实做好考试过程中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医疗救治和无线信号屏蔽等工作。请各地明确一位科级干部作为考试工作联系人,并于4月25日前将联系方式一同报省局兽医兽药处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教 育|网 搜 集整理

  五、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考风考纪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要切实加强考试保密工作,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保密办法》和农业部颁布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的规定》,加强考务工作人员保密法律法规教育,落实保密责任,完善保密设施,狠抓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决不能因为制度不完善、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出现泄密事件,更不能因为行贿受贿出现违法犯罪事件。要严肃考场纪律和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依法处理;对考点、考场管理混乱出现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考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切实做好考试宣传工作

  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既是争取有关领导和部门支持的需要,也是提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地位的紧迫要求。各地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努力做到领导认可、社会了解、管理相对人清楚。省畜牧食品局印发了《2010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方案》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不同时期的特点,制定《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25日前报省局兽医兽药处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重点加强执业兽医有关政策法律、报名要求、考试纪律、考试成效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宣传,通过不同时期持续不断宣传,扩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报刊、宣传册、会议等形式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针对全社会、在校大学生、动物诊疗机构和养殖场从业人员等不同的社会群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

  请各市、州每月月底前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展情况、建议和存在问题报我局兽医兽药处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牟登育 电话:028-85561023

  王泽洲 电话:028-85068953

  附件:2010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10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0〕14号)文件要求,为增强全省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计划性,现将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明确如下。医学 教育|网搜 集整理

  一、部署发动阶段

  (一)制定方案

  工作任务:根据农业部制定的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省局制定了2010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各市(州)要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点办公室,以及本地区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时间安排:2010年4月15日前。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二)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省局和各市(州)分别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各项考试工作。

  时间安排工作:2010年3-4月。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三)宣传发动

  工作任务: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的了解和认识。

  时间安排:2010年3-7月。

  责任单位: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二、基础建设阶段

  (一)办理收费许可

  工作任务:省畜牧食品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立项批复,向省财政、物价部门申请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

  时间安排: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

  (二)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考点和报名点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5-9月。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阶段

  (一)组织报名

  工作任务: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考试公告,考生在网上报名。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各考点按农业部制定的考务工作规则,确认报名信息,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将考生信息汇总报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再汇总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0年6-7月。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二)考试费用收取

  工作任务: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176号)精神,省畜牧食品局在组织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向报考人员收取考务费。具体由考点办公室在现场确认环节代收,并出具在省局领取的财政票据。收费标准:兽医综合知识考试(共4科)每人每科70元,临床技能考试每人80元。考点办公室按要求报送考试报名资料时将考务费和发票存根等一并上交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将代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考务费汇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账号。

  时间安排:2010年6-7月。

  责任单位: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安排考场

  工作任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0年7月。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四)发放准考证

  工作任务: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打印准考证,将准考证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五)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六)运送试卷

  工作任务: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接收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运送来的试卷,并下发到各考点。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七)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相关市(州)兽医主管部门、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回送答卷和答题卡

  工作任务: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收集全省考生答题卡回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销毁试卷和备用卷。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公布合格成绩标准

  工作任务: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公告考试合格标准。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收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送的考试成绩单后,发送至各市(州),市(州)发送到考生。开通网上成绩查询。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十)打印发放资格证书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考试合格人员,生成证书号、打印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发放到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证书信息同时网上发布,并开通网上查询服务。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负责将证书发到各市(州),各市(州)负责将证书发给考生。

  时间安排工作:2011年1月。

  责任单位: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

  四、总结评估阶段

  工作任务:各市(州)对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报省局兽医兽药处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局将汇总报农业部兽医局。

  时间安排:2011年2月。

  责任单位: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省局兽医兽药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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