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与病因学说的概念
病因,即是人体发生疾病的原因。病因学说,就是研究各种致病因素的性质、致病特点及其临床表现的系统理论。
病因又称为致病因素、病源、病邪等。它包括六淫、疠气、七情、饮食、劳逸、外伤等。另外,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有时是相互作用的,在某一病理阶段是结果的东西,在另一阶段则可能成为病因,如痰饮、瘀血等,既是脏腑气血功能失调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又可成为某些疾病的致病因素。
中医病因学的源流及分类
关于中医病因学的发展源流及分类,远在《内经》理论形成时期,即将病因分为阴阳两类。如《素问。调经论》说:“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 汉代张仲景著《金匮要略》指出:“千般疢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详之,病由都尽。”他将病因按其传变概括为三个途径。宋代陈无择著《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在前人病因分类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因学说”,他说:“六淫,天之常气,冒之则先自经络流入,内合于脏腑,为外所因;七情,人之常性,动之则先自脏腑郁发,外形于肢体,为内所因;其如饮食饥饱,叫呼伤气,金疮踒折,疰忤附着,畏压溺等,有背常理,为不内外因。”始以六淫邪气为“外所因”,情志所伤为“内所因”,而饮食劳倦、跌仆金刃,以及虫兽所伤等则为不内外因。这种把致病因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分类方法较之以往更为合理、明确,对后世影响很大,故延用至今,即将病因分为外感性致病因素、内伤性致病因素和其他致病因素三大类。
中医病因学的特点
中医学认为,一切疾病的发生都是在致病因素的作用下,患病机体所产生的病理反应。由于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不同,故其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也就不同。因此,中医学认识病因,除了某些直接致病的病因外,即可根据各种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来推求病因,从而为临床治疗提供依据。这种从症状和体征推求病因的方法,称之为“辨证求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