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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1:00
详情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关于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材料审核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了官方发布的通知内容如下,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
关于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材料审核的通知
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即将开始,为做好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自2023年2月1日至15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
二、网上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2023年将继续采用考生上传电子版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网报。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填写个人信息(军队考生须使用身份证号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规范填写相应证件编号,以免影响参加军事加试)。考区选择“山东”提交报考信息后,页面将直接跳转至“国家医学考试(山东)考生服务系统”,新考生按页面提示进行操作,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彩色照片。具体流程详见《在线审核系统考生材料上传指南》。
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如实、准确网报,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相关报考要求,不得错报、漏报相关信息,若因错报或漏报信息,造成审核无法通过时,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审核工作将于2月20日至3月5日进行,为保障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国家卫健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严肃性和特殊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在相关报考证明材料上签字、盖章时要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7类人员(非本单位人员、非在岗人员、假证人员、报考类别与实际岗位不符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已注销或未年审人员、未参加定期考核或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出具符合报考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证明》和《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必须要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该医疗卫生机构当年所有考生的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该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于考生个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证明》或假证的,扣留假证明和证件,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并上报国家、省卫健委和相关部门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构成犯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本单位缴纳社保情况要在报名表中附每个考生的社保明细,如因特殊情况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考生,由单位出据书面证明,写明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属于本单位职工的实际原因,并注明“本单位对出据的证明负全部责任”,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发放工资的流水证明等)。各医疗卫生机构将本单位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汇总报名表汇总审核,于2023年2月16日前报送至市卫健委东北角办公楼311房间,对于未报送考生汇总报名表的医疗机构一律不予现场(网上)审核,由此造成考生不能正常报考的责任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负责。
注意:2022年在山东考区审核通过的考生,再次报考的仍需重新上传所有材料(所有考生一律重新上传材料)。
三、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研究生学历(已毕业)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满一年(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需上传材料
⑴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明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6)东营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满一年(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需上传材料
⑴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明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则需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审核;
(6)《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7)东营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满两年(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21年8月31日前注册);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并考核合格。
2、需上传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明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6)《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7)东营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满五年(2018年8月31日前毕业);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18年8月31日前注册);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需上传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明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6)《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7)东营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报考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师承或确有专长证书满五年(2018年8月31日前毕业);
(2)取得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18年8月31日前注册);
(3)连续从事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需上传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明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6)《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7)东营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医学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满一年(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需上传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明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6)东营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报考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师承或确有专长证书满一年(2022年8月31日前发证);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需上传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明正面照片;
(2)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6)东营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满一年(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试用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3)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4)试用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个人诊所的不符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2、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明正面照片;
(2)毕业证原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6)东营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上传材料要求
1、有效身份证明: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一面照片,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需提交专科以及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丢失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证书内容应清晰可辨。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3)及《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4):证明仅考试当年有效,请在东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若在不同机构试用或执业的须分段提供,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证明内容应填写准确、清晰可辨。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须包含信息页、最新机构校验页及诊疗科目页等,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内容应清晰可辨。
5、《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需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须包含本人信息页,执业证书还需包含所有执业地点页及医师定期考核页,内容应清晰可辨。
6、师承或确有专长证书(仅限本市):需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师承或确有专长证书,内容应清晰可辨。
7、《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5):请在文件附件中下载打印,内容应填写准确、清晰可辨。
8、东营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按照审核人员要求提交。
五、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考生需及时上网查看“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将以短信的方式推送或关注网报系统内消息通知)”,并根据“审核意见”按规定时间修订所上传报名材料,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含个人照片),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国家不再受理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错误信息修改申请。
按照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汇总报名表”)进行现场(网上)审核,在审核期间,未报送考生汇总报名表的医疗机构一律不予审核,由此造成考生不能正常报考的责任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网上审核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期间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网报期间撤回网报信息的须在网报期间再次提交,否则网报无效。
(二)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资格审核部门将按规定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并进行全市通报,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2022年在国家级考试基地通过实践技能考试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今年实践技能考试免考的考生仍需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全部报名资料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
(四)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在报名系统内正确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因系统内无有效手机号码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或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注册证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或儿科。考生须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六)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小二寸白底证件照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
(七)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八)2023年军事医学的报名考点按属地化原则选择相应考点进行报名。
(九)研究生毕业当年或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须在研究生院校所在地报考,本考点不予受理。
七、其他
1、报名网站: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
2、咨询电话:0546-8327850
附件:
1、在线审核系统考生材料上传指南
2、2023年度东营考点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6、关于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单位增补方法的说明
7、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汇总表(该表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填写,并书面上报东营考点)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心东营考点
2023年1月31日
附件6:关于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单位增补方法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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