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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西安市临床执业医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考前温馨提示

2020-08-12 15:2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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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西安市临床执业医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考前温馨提示的说明,相信很多人都在关注,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全部纳入健康管理,考前每天对健康监测进行自查自报,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本人工作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如实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健康监测合格人员填写《西安市2020年医师资格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如存在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属于以下情形的,视情况确定是否参加考试:

(一)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完成医疗救治/集中医学观察及居家隔离14天后,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参加考试。

(三)外地来返西安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不满14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五)参加综合考试期间,在考生进入考点到在考场坐好前应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在座位上坐好以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特殊情况的考生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单独处理。

二、精心做好考前准备

考前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注意事项和要求,参加考试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西安市2020年医师资格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参加考试,考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场,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进入考场前要准备充分,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

三、积极配合做好安检和身份查验

考生要按照导引从专用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要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保持人员1米间隔。进入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考生出示“健康码”、《健康监测记录表》和《西安市2020年医师资格综合考试考生承诺书》,并将记录表和承诺书交工作人员存档。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仅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规定以外物品,如文字资料、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食品饮品、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否则一律按作弊论处。

四、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公平公正

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教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卷。严禁将任何试题、答卷、草稿纸等涉及试题内容的材料带出考场。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处理。

广大医考考生要做到公平竞争,文明考试,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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