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根据职业资格等级领取最高2000元的职业技能补助金(以当地实际补贴为准)。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部分地区降低为12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申领方法
(一)如何查询当地有没有政策
可以通过人社部官网查询,官网查询方法:
在搜索框输入: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然后各地政策公告就可以搜到!
不排除有政策未上网的情况,如果没查到你们当地的,可以再具体电话问一下当地人社部办公室。
(二)具体怎么领
1、到户口生源地的社保局/交纳社保的社保局
2、去社保大厅自助机器上查询打印证书和证书原件
3、《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社保局领取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农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审核程序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目前通过人社部官方发文明确的有:北京、河北、唐山、广东、宁夏、江西、河南、山东、广西、安徽、浙江、青海、海南、湖北、重庆、贵州、福建、新疆、山西、江苏、黑龙江、湖南、甘肃、天津、四川、陕西等地区。各地区具体补贴规则,参照地方发文。
四、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
(一)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二)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三)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注意: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属于高级证书。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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