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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琪 9月13日 20:00-22:00
详情秦枫 06月14日 19:00-21:00
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实践技能考试是评价申请中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临床基本技能。临床基本技能包括实践操作和思维能力。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形式。考试应做到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可操作性强。
一、考试范围
(一)临床基本技能
1、临床诊断能力
(1)中医四诊的方法、内容及运用技巧:
(2)西医常规体格检查的方法、内容及运用技巧;
(3)常规辅助检查的运用指征及临床意义,包括血、尿、便常规,常用生化检查,心电图(正常心电图、室性早搏、典型Q波心肌梗死),X线(正常胸片、大叶性肺炎);
(4)常见疾病的中医诊断(包括病名、证型)、西医诊断及中医类证鉴别能力。
2、辨证论治能力
(1)根据中医基本理论和四诊检查结果进行辨证分析能力;
(2)治则、立法准确性;
(3)选方、用药(包括选穴、手法等)准确性、合理性;
(4)诊疗计划的合理性。
3、病历书写能力
(1)病历书写规范,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病案书写规范》(2000年版)中的病历格式要求:
(2)条理清楚、语言通顺,重点突出,医学术语运用规范;
(3)内容客观,全面地反映患者病情。
4、常病证的诊断、类证鉴别及辨证论治
(1)感冒
(2)咳嗽
(3)肺痈
(4)哮证
(5)喘证
(6)胸痹
(7)心悸
(8)血证
(9)不寐
(10)郁证
(11)胃痛
(12)呕吐
(13)泄泻
(14)痢疾
(15)腹痛
(16)便秘
(17)水肿
(18)腰痛
(19)淋证
(20)消渴
(21)胁痛
(22)黄疸
(23)眩晕
(24)头痛
(25)中风
(26)痹证
(27)肠痈
(28)崩漏
(29)肺炎喘嗽
(30)小儿泄泻
5、常见病种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1)上呼吸感染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
(3)支气管哮喘
(4)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
(5)*充血性心力衰竭
(6)糖尿病
(7)急性肾炎、*慢性肾炎
(8)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
(9)高血压病(10)*急性脑血管病(脑出血、脑血栓形成)
(11)急性胃炎、慢性胃炎
(12)消化性溃疡
(13)细菌性痢疾
(14)*急性胰腺炎
(15)胆囊炎
(16)乙型病毒性肝炎
(17)缺铁性贫血
(18)风湿热
(19)*类风湿性关节炎
(20)急性阑尾炎
(21)功能失常性子宫出血
(22)小儿腹泻
注:*为助理医师不要求掌握的内容
(二)基本操作(不得进行对人体有创伤性的操作)
1、中医脉诊、针灸等技术操作;
2、无菌操作(戴无菌手套、穿脱隔离衣、穿脱手术衣);
3、心电图机的使用;
4、基本心肺复苏术;
(三)临床答辩
1、结合考生接诊的病人,由考官提出1—3个问题,由考生作出回答;
2、具有规定学历人员依据通科考试综合答辩;
3、师承或确专长人员适当结合其专长进行答辩。
二、考试组织管理
(一)考试的组织结构
1、考试的组织结构
1、在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中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大纲》起草、考试技术性指导及监督等工作。
2、在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本辖区考生情况及专业特点,依据《中医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大纲》,负责命题及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3、在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据《中医师资格考试技能考试大纲》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4、在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各考点根据《考试基地建设标准》设置若干个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其中包括至少一个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考试基地。考试基地依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试基地要有专人负责。
5、每个考站内设若干考试小组,每个考试小组由三名考官组成,其中一名为主考官。考站需配备护士若干名。
(二)考试的形式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形式,考生轮流通过预先设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评。
(三)考试的实施要求
1、考点根据考试基地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应将考试时间及考生所携带物品(如工作服、口罩、帽子、身份证明等)提前10天通知考生。
3、考试基地应设候考厅,考生在候考厅等待测试,等待考试过程中不得外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考试基地必须将考生须知和考站分布图等明示。
4、考试基地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5、考试基地在各考试项目中应准备多套试题,试题不能重复。
6、考生应持“准考证”应考。各考试基地要严格把关,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然后开始第一考站测试。
7、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进行测试,并依次进入各考站进行测试,不得在同一考试时间内重复考试。
三、考试方式与要求
(一)考站设置与考试内容
第一站:望、闻、问、切诊及辨证论治(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历书写);
第二站:基本操作
第三站:临床答辩。
(二)考试方式
由考生在指定医院随机抽取《大纲》规定范围内的一个病例,通过考生对病人从接诊到诊治的全过程,综合考察临床实践支能。
(三)考试时间(120分钟)
第一站:(望、闻、问、切诊及辨证施治)90分钟;
第二站:(基本操作)10分钟;
第三站:(临床答辩)20分钟。
(四)考试分数(总分100分)
第一站:(望、闻、问切诊及辨证施治)75分(*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65分)
第二站:(基本操作)10分
第三站:(临床答辩)15分(*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25分)。
四、考试基地建设标准
(一)临床技能考试基地应设在考点所在地的地、市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或个别经省考区同意的符合中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
(二)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须符合临床多站考试的要求,具备实践技能考试的必备条件。
(三)考试基地的设施
1、一般器械
诊察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手套、隔离衣、消毒设备、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穿刺包、吸痰器、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洗手设施、各类针具、颈椎、腰椎牵引设备、妇科检查器械及设备。
2、呼吸机、心电图机、X线读片机。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心内穿刺、心肺复苏等操作需要。
4、心电图、B型超声、X线片、实验室检查结果报告单。
5、合理配备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设施、设备。
五、考官
(一)考官条件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有培训中医医师(含中西医结合医师)或指导中医学专业学生实习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三年;
4、经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有关考试业务知识的培训,并考核成绩合格。
(二)考官的聘任、职责
1、考官由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聘任,并颁发实践技能考试考官聘书。考站实行主考官负责制。
2、考官应按照实践技能考试大纲、操作方案和评分标准实施考试,并作详细的考核记录,评定成绩,签署意见。
(三)考官培训
考官培训原则上采取逐级培训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中医实践技能考官培训的指导工作,并对各考区的中医考官进行培训;
2、考区负责对各考试基地的中医考官进行培训。